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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海淀区关于补充申报2013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海淀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以下简称“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已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企业技术中心补助细则”,已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按照北京市经信委通知要求,现开展北京市2013年第一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补充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批资金拟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项目管理程序、申报材料等,应严格按照“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执行,要求项目具备评审条件,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具体安排
1、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未经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申报企业应登录市经信委网站(www.bjeit.gov.cn)中“首页”>>“公共服务”>>“在线申报”>>“申报北京市重点项目——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支持中小企业系统”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申报表、支出预算明细表等,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
2、申报企业应于2013年1月29日前向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同时提交本通知附件2材料电子版。
3、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将在确保项目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三、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88498391
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513室
海淀区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3年第一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海淀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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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管区县 |
所属行业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项目推荐理由 |
项目总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银行 |
已投入 |
申请财政资金 |
财政资金支持方式 |
新增销售收入 |
项目起止期限 |
项目 |
环境 |
用地及建设手续 |
项目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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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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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入资金完成比例中,投入资金为取得票据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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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材料要求
企业准备书面材料,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报送材料要求合法合规并真实有效,用A4纸或A3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上报材料不予退回。材料要求如下: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告要求详见附件4)。
2、作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资料,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固定资产投资登记表、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已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等;
(3)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已投入资金支付凭证;
(4)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付息凭证及银行借款合同审查表;
(5)拟购置设备的询价资料;
(6)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3、申请引导性投资入股项目还需提供:公司章程、同意投资入股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新设立企业要求提供发起人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