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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海淀区2013年公共文化项目的通知
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各委、办、局、街道(镇),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优化公共文化发展环境,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结合我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13年公共文化项目,并对优秀项目进行财政补助及资金配套奖励。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支持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更新等;支持街(镇)新建、改建文化活动中心及更新设备等;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的公益文化设施建设;支持促进海淀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其他文化设施项目。
(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支持地区、街(镇)及驻区文化单位举办的品牌文化活动、文化精品展览展示等公共文化活动;支持地区、街(镇)及驻区文化单位创作生产反映海淀特色的戏剧、戏曲、音乐、舞蹈等原创作品。
(三)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区内优秀业余文艺团体;支持驻区文艺团体、高校业余文艺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等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整合社会专业人才资源建立文艺人才库;支持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区各委办局、街(镇)、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单位。
2.驻区文化单位、高校业余文艺团队、注册于海淀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a.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社会团体、独立法人单位等,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b.文化业务稳定,公共服务特色突出。有固定的文化产品创作队伍、必要的演出设备等。
c.文化产品具有公益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
d.项目于2013年实施,相关方案完善、手续齐全。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需编制);
4、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5、承诺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纸质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报至区文化委。
2、对于上报的项目,我委将在审核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
3、已获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4、已经开始实施、材料准备齐全、实施方案详细具体的项目优先支持;街(镇)书面承诺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优先支持。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赤兵电话:62618217、82613613
邮箱:hdccd504@sina.com
地址: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区政府综合办公楼610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