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以来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差额选举

2012年11月14日10:2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共十六大 候补委员 预选 中共十三大 党内民主 选举办法 差额 中国共产党章程 提名 候选人名单

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 资料:中共十六大以来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差额选举

中共十八大各代表团连续两天举行全体会议,先后对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进行了预选。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预选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均多于8%。

在预选中实行差额选举的做法是在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上首次确定的,并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差额选举使党员对党的领导机构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也使党内民主得到扩大。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根据党章,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中共十六大上,中央委员预选候选人208名,实选198名,差额比例为5.1%;候补中央委员预选候选人167名,实选158名,差额比例为5.7%。

中共十七大上,提名中央委员会人选221名,实选204名,差额比例8.3%;提名候补中央委员183名,实选167名,差额比例为9.6%。(记者章利新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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