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代表:司改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2012年11月13日15: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司法改革 司法公正 大调解 死刑复核权 刑事被害人 司法拘留 给付之诉 非法处置查封 司法考试 司法制度

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互相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开展民事案件小额速裁试点,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探索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宽严相济促和谐。通过司法改革,进一步增进了司法和谐

2010年临近春节,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门前传来一阵锣鼓声,群众举着一面“公正廉明、执法如山、法眼如炬、明察秋毫”的锦旗走进检察院,来感谢彭燕处长。

事情缘于不久前的一起故意伤害案。16岁的刘某将黄某打成重伤,双方情绪激动、对立严重。彭燕与同事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说法说理说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刘某积极赔偿,并得到了从轻处罚。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近几年来,我国积极探索试行刑事和解办案方式,对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只要达成和解,法院可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对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案件,检察院还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实践证明,刑事和解用较少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恢复了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了司法和谐。

司法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社会和谐的最后一道防线。增进司法和谐,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最强音符。

2010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的社区矫正工作,就是增进司法和谐的有力之举。将社会危害性小、悔罪表现好的罪犯放在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综合教育矫正和社会性帮扶,既避免了监禁矫正可能造成交叉感染,还能调动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使其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

截至今年10月,全国各地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5.4万人,累计解除矫正58.7万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左右这一较低水平。

在一些老百姓的印象里,司法就是打官司,打官司往往耗时耗力,没有撕破脸皮的对峙,也有针锋相对的争论,何来和谐之言?

如今,这一局面正在改变。应勇代表介绍说,法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开展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了司法的效率,简单官司不再“跑马拉松”。

所谓小额速裁,即民事案件标的额1万元至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可简化审判流程,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1个月内审结,一审终审。

“以前最害怕打官司了,动辄一两个月,消耗时间和精力,没想到今天这么快就审结了。”当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适用小额速裁、仅用时7分钟就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时,当事人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在杨霞代表看来,增进司法和谐,不仅仅要体现司法宽宥、友善的一面,也要展现司法严肃、惩治的一面。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轻缓犯罪、偶发犯罪及因为民事纠纷而引起的一般犯罪,我们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打击犯罪的同时减少社会对抗。”杨霞说,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威胁国家政权、社会治安秩序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依法严惩。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呈现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且易发多发的态势,司法改革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大量纠纷解决在最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挡在诉讼之外。

“我们不断加大调解力度,丰富调解形式,注重裁判说理,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王永涛代表说:“我所在的半程法庭连续5年调撤率达到70%以上,服判息诉率达到97%。”

完善司法考试和司法人员选拔制度,把好法律职业准入门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将人员编制和经费装备向基层一线倾斜。通过司法改革,有效推动了政法工作科学发展

采访中,代表们普遍反映,近年来,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政法队伍越来越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这种变化,司法改革功不可没。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首抓执法。近年来,全国政法机关围绕执法工作的重点岗位和环节,细化执法管理,通过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推动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从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到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从建立法制员制度到一线民警执法办案全程录音录像……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逐步实现从执法“治民”到执法“为民”的转变。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十八大代表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筱筠说,常州检察机关早在2008年就探索建立了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建立案件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网上办案、监督和考核,提升了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北京市检二分院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创新建立制度牵动、治本式发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管理格局等“六动六式”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干警们在办理“故宫盗窃案”、“黄光裕案”等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有震动、受关注的大案要案中经受了实践检验。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需要把好法律职业准入门槛。近年来,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司法人员选拔制度,司法考试政策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需要而不断调整,更多人因此受益。

截至2011年底,10次司法考试,全国有50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有效地发挥了储备和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的职能作用,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此轮司法改革明确提出了将政法机关“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体制,确保全国各级政法机关“皇粮”充足,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和执法条件显著提高。

建立法官、检察官及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让司法从业人员各归其类、人尽其才;健全和完善政法职业培训制度,素质强警;建立和完善督察工作制度,从严治警……通过司法改革,推动了政法工作科学发展。

面对未来,政法机关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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