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成功之路 光明之路希望之路(红船观澜)
——论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一)民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各国人民的普遍追求。
民主的实现有赖于适合的制度保障,有赖于正确的路径选择。翻阅几千年人类文明史,有一个结论日渐清晰:政治发展道路正确与否,不仅关乎民主进步,更关乎国家兴亡。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起决定作用的是人民意志和本国国情;这条道路是否行得通走得好,最有说服力的是实践成效和百姓心声。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是否正确?实践给出了答案,人民给出了答案,世界给出了答案。
(二)十年征程,留下闪光印记。
这十年,我们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这十年,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这十年,我们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这十年,我们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这十年,我们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从“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扎实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到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从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到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正是通过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有力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十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旺盛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优越性。
(三)十年征程,积累旺盛人气。
“春江水暖鸭先知”。看一个国家民主制度进步与否,一个最根本的标准就是其是否代表和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的拥护。评价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百姓的感受最为真切。
这十年,民主选举魅力凸显。随着投票制度、选举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断扩大,选举的公信力和吸引力日益提升。从声势浩大的村(居)委会主任“海选”,到高投票率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民主要求通过选票得到表达,民主权利通过选票得到主张。
这十年,民主决策落地有声。从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到公众听证制度、从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到民主恳谈制度,闭门决策寸步难行,开放式决策渐成时尚,民意成为重要考量。
这十年,民主管理深入人心。从“村里的事村民说了算”到“社区的事居民说了算”,民主管理理念已经植根普通百姓心中。正是由于有了管理前面的“民主”二字,管理工作才日益走向科学规范,才能不断激发社会活力,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这十年,民主监督有力有效。从立法推进村务监督到强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从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直面热点到执法检查直击难点,从人大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到群众意见成干部考核依据,从政府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到网上“拍砖”渐成常态,民主监督日益走向刚性和硬气。
正是由于民主实现途径不断增多,制度化渠道不断拓展,才激发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热情,“中国式民主”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聚集着越来越旺的人气。
(四)十年征程,赢得世界肯定。
十年走来不平凡。我们既迎来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喜事,也经受了非典、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考验,更要直面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正是强大的制度优势,催生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使我们能够昂然战胜自然灾害的挑战、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各种风险的考验,办成了一系列大事,办好了一系列喜事,办妥了一系列难事,让中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
“中国经济奇迹的密码在政治领域”。在瞩目中国经济发展成就的同时,中国的政治发展模式也吸引了全球的目光。经济与政治紧密相连。外界赞叹的“中国速度”、“中国奇迹”,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强大优越性和生命力的生动诠释,也是我国政治体制强大优越性和生命力的有力证明。独具特色、卓有成效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不仅让中国发展“风景这边独好”,也给世界以信心、启迪和希望。
(五)回望十年,成绩令人振奋;放眼未来,更要清醒坚定。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愈发展。民主政治发展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无论是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还是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相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仍有不足和弊端,仍需不断改革和完善。
在成绩面前,我们不能放松努力的脚步;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能丧失坚定的信念。
立足国情,着眼实际,充分吸收人类文明发展成果,绝不照搬照抄他国模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中国在饱经沧桑、历经磨难之后的经验总结,也是中华民族面向未来、不断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们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这条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不断创造新的中国传奇,不断收获新的民族自豪。
十年大事记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2004年9月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2008年2月25日—27日,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召开,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2008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作出部署。翌年1月27日,中央决定在全国推开乡镇机构改革。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选举法,明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重要原则。
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设村民监督委员会。
到2010年底,中国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依法治国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2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写入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同时完善了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统筹:宋嵩 张芳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