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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我们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一是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9个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66件代表议案,已经办理完毕,15件议案涉及的6件法律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69件议案涉及的7件法律草案正在审议,84件议案涉及的28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计划或立法规划。有关专门委员会努力提高议案办理质量,代表议案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就吸收了代表议案提出的明确用人单位责任、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强工作场所环境检测等意见。代表提出的8043件建议,交由177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选择社会普遍关注的11项内容作为重点建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督办。目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总数的77%,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发展养老服务业等一批建议的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组织服务工作,1800多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1700多名代表参加集中视察,形成100多份调研报告,为中央和地方决策提供了参考,也对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及时向代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预算编制执行、常委会履职等方面的资料信息,分别为在京代表和港澳代表举办情况通报会,并将书面材料印发全体代表。继续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先后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1200多名代表参加,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二五”规划纲要等。
三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研究改进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活动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代表们既有专业特长又了解基层情况,分析问题有理有据,提出建议务实中肯,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还有一年。过去四年来,代表们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负重托、恪尽职守,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广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有切身体会,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愿望有直接感受,对基层的情况和问题有深入了解。大家充分发挥同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对外交往积极活跃
我们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友好往来,为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功召开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国家杜马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系统总结中俄议会交往的宝贵经验,强调应把服务国家关系发展大局作为议会交往的根本方向,把促进务实合作作为议会交往的重要内容,把弘扬世代友好作为议会交往的首要任务。继续加强与美国、日本、法国等国议会和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顺利启动与南非国民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各自国内发展的需要,选择共同关心的议题,坦诚对话、深入交流、扩大共识。积极开展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等各层次友好往来,加强在治国理政、立法监督、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经验交流。积极参与多边议会组织活动,维护发展中国家正当要求和共同利益。
在对外交往中,我们以生动事实和翔实数据充分展示中国的发展成就,深刻论述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广泛宣传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永远是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积极因素和坚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