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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
政府债务应变“分权”管理为“集权”管理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看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要着眼长远,这就必须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这包括完善的分税制度、严格的政府债务约束机制、健全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的债务管理机制等。只有多方位、全过程地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有效管理,才能力求实现标本兼治。
他认为,地方政府应设立债务管理委员会,并将所有政府债务,包括直接显性债务、直接隐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等,一律纳入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口径具体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举债的审查控制、债务资金的使用和偿还等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变政府债务的“分权”管理为“集权”管理,把政府债务全面置于各级政府完全能够控制的“笼子”里。
而在金融机构的实际操作层面,有业内专家认为,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增信可以通过许多变通的操作方法来实现,比如增加担保,分红承诺,股权出让等;而在解决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上,通过债券市场进行阳光融资也是一个重要途径。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8000亿元,赤字率下降到1.5%左右,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代发地方债2500亿元。据了解,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间,每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2000亿元。前两年全部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而2011年第四季度,上海、深圳、浙江和广东四省市率先试点自行发债,合计发行229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记者表示“必须在制度创新中以规范的阳光融资,替代、置换融资平台等隐性负债机制。”贾康认为,在财税制度方面,我国省以下地方政府的分税制迟迟未能成形,矛盾积累使地方隐性负债愈演愈烈,深化省以下分税制改革迫在眉睫,化解地方债症结,势必回到财税配套改革如何深化的命题上。
“在面临2012年首个还款高峰期时,要依法管理地方融资平台,使地方政府债务完全可控;地方政府应通过压缩财政支出、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优化还款方式等途径化解到期债务。”全国人大代表辜胜阻分析称。
此外,还有银行业人士建议,可以尝试资产证券化和增加金融产品创新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谷裕表示“降低平台的负债率,债券市场能发挥重要作用。解决地方融资平台问题首先要实现政企分开,提高平台资产负债的透明度,这样平台就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发行体进入债券市场,靠自身实力发债。此外,可以将相对成熟的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发行资产支持债券,将其从资产负债表上剥离出去,有效降低负债水平。这样一来,就能集中资源开发未成熟的项目,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