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工作解读:中国法院司法廉洁对"说客"说不

2011年03月13日11: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说客 规定 司法公正 中国法院 高法 不正当利益 司法腐败 司法制度 领导干部 审判组织

(会外看会)中国聚焦:中国法院对“说客”说不 力促司法廉洁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李涛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1日在人大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将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作为这一制度创新的一部分,最高法在今年2月出台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从强化对法院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入手,力图刹住法院判案过程中的“说情风”。

王胜俊在解释这一新规出台的原因时指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症,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应把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廉洁建设的重点。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储洁印说,判案过程中的人情干扰确实存在,甚至有法官与律师勾结现象。

这位荣获安徽省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称号的律师,直指上述现象有损司法廉洁与公正。

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张金波表示,实际上在某些案件中,法官对判决缺乏决定权,而是要听从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一些法院领导的个人意见。

不过,这种情况将有望得到遏制。《规定》明确了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权力边界,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并健全了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全程留痕”制度。

张金波说:“这项措施对于中国整个司法制度的科学化、公正化具有积极意义。”

储洁印认为,《规定》对于整肃法官队伍、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相当重要。眼下,最关键的是还要出台许多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细则。

他建议,借鉴国外的陪审团制度,全程监督、参与案件审理,保证公正判决。此外,司法部门也应出台相关规定、条例,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监督管理,杜绝依靠法院人情打官司、拉官司的现象。

地方法院也更加重视判案过程中的人情干扰问题。为加大法官廉洁自律绩效考核力度,抵御人情干扰法官办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10809名法官建立了廉政执法档案。去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88人,其中18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4人被追刑责。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宋益群介绍说,市法院创新出台了五项廉政制度,其中包括《关于法官与律师职业操守的若干规定》,强化法官和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对法官与律师在交往中不得有的行为进行了限定,包括:不得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泄漏审判秘密;不得为律师打听案情、疏通关系等。

为防止个别法官以转递诉讼材料为名为一方当事人斡旋说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规范诉讼材料转递程序,非依法定程序转递的诉讼材料,必须统一登记管理、专人审查处置。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乔娅介绍说,2010年初建立“单方退出”机制以来,有6名配偶、父母或子女是律师的法院领导干部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有5名法院领导干部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选择不再在本地从事律师职业。(记者程志良蔡敏 秦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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