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突发事件达120万起 损失超3千亿元

2011年03月13日08: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自救互救 救护 驾驶员 急救知识 突发事件 矿山 配套法规建设 急救医学 应聘人员 技能培训

本报讯(记者李秋萌)随着云南和日本接连发生地震,如何提高国民的急救技能也成了两会热议的话题。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总会训练中心主任辛宝山介绍,我国近几年每年突发事件高达120万起,救护员仅1000万人,造成直接损失3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辛宝山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并未提及全民的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建议将这项工作纳入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急救体系建设中,制定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的总体规划,驾驶员等高危职业须强制接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

辛宝山表示,资料显示,我国近几年每年突发事件高达120万起,造成至少20万人死亡,170万人(次)伤残,200万户家庭因此陷入贫困,2亿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损失达3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在上述伤亡人数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能及时避险或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而受到伤害,从而造成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的大量损失和负担。

截至去年,全国共培训应急救护师资近10万人,救护员1000万人,近5000万人次参加过各种类型的培训,但与国外相比差距十分明显,如法国为40%,德国普及率为80%,日本每年都要举行抗震活动,教市民如何脱险与自救互救。不少国家规定,应聘人员谋职时必须持有急救员合格证。

辛宝山建议,应将普及急救知识这项工作纳入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管理与实施的组织保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由各级红十字会具体组织实施培训以及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同时,还应制定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的总体规划。分行业、分人群、分区域逐次普及。可在高风险行业、易受损群体以及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先行普及。

辛宝山表示,相关配套法规建设也必不可少。第一,制定法规,对高风险行业比如驾驶员、矿山、建筑、学校、旅游等从业人员,必须强制接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书,方可上岗工作。第二,制定“施救者免责”的法规,鼓励和保护全社会人员积极、科学、有效救护他人。

■背景链接·黄金十分钟

现代急救医学理论将急救分成三个阶段,即现场第一反映人的避险与自救互救,专业医疗急救人员的院前急救以及院内救治。我国由于地域广阔,各种突发事件频发、城市拥堵以及基层医疗资源缺乏等原因,往往发生伤害事件后,专业急救人员不能在有效救治时间内到达现场,丧失了最宝贵的“抢救生命的黄金10分钟。

因此,现场第一反映人的避险及自救互救能力尤显重要。无数正反两方面事例证明,如果“现场第一反映人”能够在突发事件来临时科学避险或自救互救,能极大地避免或降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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