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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8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
以下是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主委、天津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成中的发言,题目是《国有经济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中共十五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阶段性的重要成果。国资主管部门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国有企业经营状态进一步改善。“共和国长子”经过凤凰涅槃般的洗礼,重新展示活力。但是,还须清醒看到,国有经济深层次的矛盾并没有消除,国企改革仍需继续推进。主要表现:
一是国有经济依然分布过宽。党中央明确提出“国有经济要缩小范围,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时至今日,竞争性行业还保留着大量的国有企业。据调查,在398个国民经济行业中,国有经济涉足了380个行业,大约有40%的国有资本分散在一般生产加工、商贸服务等行业。
2006年,国资委曾明确提出:到2010年,央企将调整和重组为80—100家。很遗憾,截至到去年底,央企还保留了122家。这个目标没有如期完成。
二是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亟待提高。2009年,我国制造业产值已经占据世界制造业总值的15.6%,成为全球第二大工业制造国,但由于缺乏核心技术,难以进入产业高端,有些领域的关键设备仍然依赖进口。
在去年召开的央企科技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要负责人承认:“中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还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仍有很大差距”,“数不出几个产品能排上全球第一,更找不出一个全球叫得响的品牌”。
三是国有大型企业过度扩张。近年来,国家实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银行放出的大量贷款,绝大多数落在国有大型企业手里,促使其扩张提速。他们大举进军诸如房地产、有色金属等产业。据了解,仅78家不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就拥有房地产公司227家。他们不该出手时也出手!挟巨资抢购土地,频繁创新“地王”记录,使国家调控商品房价格的政策难以奏效!去年3月,国资委下达了这78家央企的房地产业“退出令”,但执行结果有待观察,全国人民对此拭目以待!
由此可见,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国有经济如何避免分布过宽?如何突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如何形成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都是当前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为此,建议:
一、国企改革必须主动推进
国有企业在轰轰烈烈完成“放小”的改革之后,在涉及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改革上,步伐明显放缓。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之一,国企改革动作迟缓,经济发展方式就很难加快转变。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要纳入“十二五”规划,并要清晰工作目标和明确完成时限,全力向纵深推进。
二、国有经济必须有序进退
国资委曾经明确提出:国有经济应对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九大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按照“两个毫不动摇”要求,国有经济应该增强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大进快进;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大出快出。国有经济发展可以实现国强,民营经济发展才能拉动民富!
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要积极为民营经济腾出发展空间。现在,国有经济吸纳就业不足3000万人,而民营经济则达到1.6亿人,单就实现充分就业来说,国有经济也不该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上与民营经济争利!
三、国有资本必须优化配置
国有资本要在自主创新上给力,不要在类如房地产业上较劲!国有资本扩张要把抢占高端科技产业、掌握核心制造技术、创造世界知名的品牌作为主攻方向。
四、国有资产必须加强监管
全民所有制企业不能红利独享,应该让全民共享。各级国资部门都要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在确保企业再投资、研发创新、合理发展的基础上,适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限制国企高管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别,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能为多数国民所接受的薪酬制度。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