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二、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8%左右的增长目标比去年实际增长速度要低,主要是为了把各方面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来,使经济增长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8%左右的增长目标是就全国来讲的,是一个预期性、指导性目标,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科学确定增长目标,切不可盲目追求和攀比高速度,更不要层层加码。
——优化经济结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8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3.5%左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减少1.5%,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强;城镇化率提高到48.3%。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4%左右。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确定为4%左右,既考虑了上述涨价因素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同时也为价格改革预留了一定空间。
——保障和改善民生。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实际增长8%以上。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完善,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改善国际收支状况。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