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系统官员犯罪为何前“腐”后继

2011年11月02日15: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国土资源部 沙志刚 国土部门 张大辉 官员腐败 官员犯罪 土地犯罪 2010年 高鸿 收受

2010年9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陈爱民被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在此之前,该厅原副厅长许建斌、李江华同样因收受巨额贿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无期徒刑。4名在职副厅长3人落马,并且该省国土系统在之前一年多的时间内先后有13名领导干部被检察机关查处。

同是2010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原市长助理樊中黔因在担任该市国土等部门负责人期间,大肆受贿上千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在掌握土地使用权的7年里也受贿索贿千余万元。

正因为全国各地涉及土地犯罪的官员层出不穷,前“腐”后继,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2010年4月的调查结果显示,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公安局长、县委书记、组织部长等成为官场十大高危岗位,而国土局长位列十大高危岗位之首。

预防国土系统官员腐败路在何方

从2005年12月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被判处无期徒刑到今天,全国涉及土地犯罪的大大小小官员已为数不少。那么,预防涉及土地犯罪的出路到底在哪里?相关部门应当有何作为?

早在2007年3月,作为全国土地管理的最高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就下发了《关于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2008年9月,为进一步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国土资源部又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司法机关发文,直接约束、震慑全国各级国土部门官员。

在去年3月底结束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声色俱厉地指出,对于腐败,要改变以往按部就班、零敲碎打的做法,而是要大喝一声、猛拍一掌,坚决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徐绍史还指出,这是一场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遏制住腐败易发、高发的势头,并力争局面尽早有所改观。

针对国土资源系统易生腐败的现象,国家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认为,从根本上,都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得不到有效制约造成的。他提出了三点意见:首先,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能够交给市场的坚决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权力行使的空间;其次要积极推进监督措施,坚决防止少数人掌握权力,更多地采用集体会审制等阳光措施;最后要及时查处重大涉及土地犯罪案件,曝光这些案件。

10月28日,记者就如何有效预防、惩治涉及土地腐败问题采访专家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鸿钧教授针对国土官员腐败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涉及到土地招投标制度本身,就是要有制约,整个过程要透明,相关信息必须公开,必须要讲程序,程序要公平公正。高鸿钧强调,最为重要的是要实行问责制,不但要问责违法者本人,更要问责主管领导。

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陈国权教授认为,首先要建立土地合理配置制度,以避免个人利益对国家利益造成侵害;其次是在土地资源配置的决策层面要科学化、制度化,要通过决策制度化加强对相关官员的制约,形成切实可行的制约制度。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振江则认为,我们国家目前关于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并不缺乏,针对近年来高发的涉及土地的官员犯罪行为,必须严惩。(张大辉)

   上一页   1   2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