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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正式启动。届时,符合条件的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居民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啥条件?
记者了解到,因工作需要长期跨统筹地区工作的、退休在异地已长期居住的、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以及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均符合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条件。
异地就医结算咋办理?
据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
例如:A地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到B地居住。首先到A地(参保地)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登记,然后经办人凭业务登记单到B地(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在其选定的B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凭卡结算,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报销。
185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可即时结算
据介绍,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启动后,将有效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垫付医药费、往返报销跑腿的问题。尤其对一些治疗费用高的大病患者而言,不用再为筹措昂贵的住院费发愁,也不用再为看病后为报销的往返奔波而苦恼。
目前,全省共确定了185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试运行开通了60家。先后办理异地登记283人次,就诊230人次,结算医疗费用278万元。
我省将继续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
截至2013年11月底,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377.7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随着人员流动日益加剧,省内跨统筹地区就医现象突出。从2011年起,全省先后规范了全省异地就医政策管理制度,统一了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业务标准体系,建设了省、市两级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目前,省、市、县三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实现互通、互联,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时,在不改变现行医保政策、不转移医保关系、不降低待遇标准、不调整就医流程的条件下,可实现即时划卡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流程和手续,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本报记者 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