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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制度和统一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善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和运维管理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建立健全适应中西医业务发展需求,促进卫生计生科学发展,涵盖数据、应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修订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中西医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建立人口健康数据元值域代码数据库,实现与相关业务领域信息标准协同;完善业务术语标准、各类数据集标准、统一接口标准,完善信息化标准应用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中医药信息标准的建立和应用,加强人口健康软件、终端和网络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测试,实施标准应用评估,确保人口健康信息系统标准统一、有效互通和可持续发展。
(二)统筹建设三大数据库。
推进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支撑区域内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间信息动态共享及业务协同,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应用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查询、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能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推进中西医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以中西医电子病历为核心,实现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公立医院行为监管,体现公益性。通过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实现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实时动态更新,提高数据质量。
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在确保三大数据库基本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完整性,避免多头重复采集的基础上,对外授权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对内有效提升临床和基础医学科学研究水平,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信息共享,支撑人口健康战略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
(三)统筹建设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统筹建设和深化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等新技术,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完善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健康、食品安全、血液管理、综合监督、卫生应急决策信息系统,提高业务能力,加快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和服务热线建设,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计划生育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和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域业务协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加强医疗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中西医电子病历应用和远程医疗,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在卫生计生行业的应用,促进医疗、医保体系信息共享。加快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提高新农合基金监管水平和使用效率,方便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和即时结报,加强全国新农合业务运行监控和信息决策支持。
完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应用信息系统,支持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支持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物流配送、使用管理,强化及时监管。
完善综合管理应用信息系统,提高人口健康信息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工作、财务管理、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支撑卫生计生战略决策和政策规划。
(四)合理构建四级信息平台。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各地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地市及县级区域信息平台,联通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系统,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支持远程会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突出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重点精神障碍等报告与管理,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时更新,满足居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需求。支持区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绩效考核、卫生计生服务监管、药物使用监管等精细化管理。联通省级信息平台,满足跨区域业务协同需求。
省级信息平台数据同步来源于辖区内地市、县级信息平台,形成全省(区、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索引库,实现满足业务需求的统计分析功能,支持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支持跨区域信息查询和六大业务应用协同。依托省级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辖区内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联通国家平台,满足跨省业务协同需求。
国家平台数据主要来源于省级平台,统筹中医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综合监督、计划生育、新农合和应急指挥等管理功能。依托信息资源库和多主题数据库,实现全国人口健康信息数据挖掘和综合分析,支撑国家人口健康管理和决策,支撑跨省、跨业务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对外授权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
(五)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网络统一共享、互联互通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于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卫生计生各项业务相向协同,同时集中数据信息资源,发挥大数据应用优势,有效提升人口健康科学决策和服务管理水平。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为骨干,多种通信网络为补充,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稳步扩大网络覆盖面,推动四级信息平台、平台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全行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
(六)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与应用。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七)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平台)安全建设。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强化容灾备份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推行以电子认证技术为基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统一互认的CA认证体系,保障业务应用安全。完善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