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器官移植供体严重不足 红会冷面回复涉嫌违法

2013年11月18日16: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红会 供体 器官移植 冷面 涉嫌

近日,媒体报道湖北枣阳有一名叫张琪的青年人发微博称,自己病危想捐遗体,与红会沟通,而对方称不提供上门服务。红会冷冰冰的答复,让满腔热情的张琪感到心寒。

病危患者欲捐遗体 遭遇红会冷面回应

张琪今年22岁,去年6月被查出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去年11月,张琪用姐姐捐献的骨髓,进行第一次移植手术,结果以失败告终。今年10月,张琪病情加重,须进行第二次移植。主治医生说,即使接受第二次移植,成功率也只有三成左右。

11月11日,征得家人同意后,张琪与武汉市红会取得联系,决定捐献遗体。他详细说明了病情和意愿,询问能否提供上门登记,对方却说不提供上门服务。“最让我寒心的是,接线员当时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们也帮不了你,不提供上门服务’。”

红会不提供“上门服务”违反法律规定

事后,武汉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陈耘回应称,当日负责接受咨询的是一位接线员,是红会招募的志愿者,并非正式员工,红会可为申请者快递申请表。针对这种说法,很多表示质疑,不能上门服务是红会自己订的规距,既使是正式职工,就一定会为张琪提供上门服务吗?!这种出事就拿非正式职工说事的俗套做法让公众生厌。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规定:捐献遗体应当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捐献人可以自己到登记机构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也可以要求登记机构上门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显然,法律规定,捐献人有权利要求登记机构为其上门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红会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武汉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陈耘称,由于红会人手紧张,无法提供上门服务。那么,既然这样,国家有关机构是否可以考虑,让更多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参与进来,共同做捐献遗体登记这件事情,而别让那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组织独享登记资源。

据新华网的报道,人体器官资源稀缺仍是目前我国急需器官移植患者“重生梦”的最大阻碍。统计数字显示,尽管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但供需差距过大仍是我国器官移植医学事业面临的重大瓶颈。每年全国器官衰竭病例达30万例,只有不到1万人可获得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临床需求通过正规渠道难以获得满足,巨大的供应缺口催生了地下人体器官交易网络。2012年,江苏省常州市查处的一起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件,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打掉人体器官非法买卖中介团伙4个,解救卖肾青年20人。非法器官交易行为带给普通社会民众的不是希望,而是对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和非法渠道获取器官安全的深深忧虑。

而这种长期缺乏供体的最终结果不仅是患者丧失生存机会,医生技术水平也面临停滞甚至倒退的危险。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医学人才需要梯队培养,没有供体只能让年轻医务人员处于有理论没实践的尴尬中。这些年,一些医院不得不花钱送医生去国外进修,防止医技水平滑坡。中国工程院院士、卫生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郑树森说,随着器官移植效果的不断提高,器官移植的适应征也在不断地变化和扩大,供体来源日趋紧张,严重影响了中国器官移植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每年全国器官衰竭病例达30万例,只有不到1万人可获得器官移植。”,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每年的器官移植供体缺口严重,供给率不足3%,这就意味每年有约29万人在等待着死亡。

在中国,文化上的禁忌限制了人体器官的自愿捐赠。按传统来说,死者留全尸是对给予你肉身的父母的一种尊重,并且能确保下辈子是一个完整的身体。这种观念在中国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力。因此,像张琪这种自愿将自己遗体捐献出来的行为,应当值得社会的尊重和热切欢迎,甚至是大力宣扬。但红会的这种冷漠的态度,不仅浇灭了一个危重患者的捐献热情,也可能让一个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失去了希望。

自2011年“郭美美事件”后,“善款长毛”、购买别墅等一系列事件,都使红会的公信力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但很多地方红会仍然不思进取,一派官僚做风,使社会对他们的信任度在一点点地消退。

在全世界,移植手术中器官的最大来源都是遗体

在全世界的现代医疗进程中,移植手术中器官的最大来源都是遗体,许多国家都鼓励甚至采取较为强硬的措施规定,人死亡后须进行器官捐献。欧盟成员国中大约一半的国家——包括英国、荷兰、德国和瑞典等,对捐献器官采取的政策都是“选择捐赠”:即如果你希望死后捐献器官,就明确表示出来。而另外一些国家,包括比利时和西班牙,采取的政策则是“默认捐赠”:你必须明确拒绝,否则就等于你默认死后会捐献器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西班牙是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2011年器官捐献者达1667名,数据显示全球每100名器官捐献者中,至少有7名是西班牙人。

在中国,公民需要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或者已开通试点的省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经公证处公证自愿申请捐献登记,再等待其单位将捐献者信息登记至管理系统。相比德国医疗保险公司为所有年满16周岁的公民主动寄发书面问卷调查,以及美国各州在申请驾照时签署,在线签署,或在享受医保的过程中随时签署等多种方式,中国公民想要捐献器官,单是申请就相当复杂。(子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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