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疾病治疗覆盖30省份 管理353万重性疾患

2013年10月10日11: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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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邓海华主持发布会。中国网 董宁 摄

中国网10月10日讯 (记者 张艳玲)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邓海华今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践行群众路线服务百姓健康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重性精神疾病问题时指出,我国15岁以上的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症精神疾病的患病率9.66‰。截至今年3月,我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覆盖了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的226个市州,1652个区县,管理了353.8万重性精神疾患,患者发现率达2.62‰。

邓海华介绍,根据1993年全国精神疾病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我国15岁以上的人口中精。神疾患患病率是13.47‰,其中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症精神疾病的患病率9.66‰。根据专家的说法,由于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病与遗传等生物学因素关系比较密切,人群中存在一定的数量。随着生活条件改善,人口寿命的延长,患者人数也会相应的增加。

国内外的研究表明,人群中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一般稳定在5‰左右,与地域、种族、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并不大。据专家介绍,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患者进行有效治疗和管理,有10%的重性精神疾患可能出现造祸、造事的行为。

邓海华表示,原卫生部从2005年开始就加强这项工作,在中央财政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管理项目,建立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精神卫生治疗管理项目,对有造祸倾向并贫困的重性精神疾患提供服务,覆盖人口4291万。2009年起医改实施,我们又把重性精神疾患管理服务纳入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的医疗机构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为患者提供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服务。截至今年3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覆盖了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的226个市州,1652个区县,管理了353.8万重性精神疾患。按照全国平均水平,患者发现率现在已经达到了2.62‰。

邓海华介绍,为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疾患的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原卫生部在2012年7月印发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以省或地市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检出率应达到2.5‰。但是各地患者发现率差距还是较大,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

近年来,按照原卫生部和现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特别是今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以后,各地普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患者的日常发现登记、发病报告,开展定期的筛查和随访,做好患者的救治和救助工作,投入了很多人力精力物力财力,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我想强调的是2.5‰这个指标是以省市为单位提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的效果指标,不能简单的层层分解,将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我委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

今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以后,我委将根据法律条文的要求,进一步修订以往制定的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方面的规定、制度,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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