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严禁推销母乳代用品 违规将从严追究

2013年09月22日16:0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代用品 计生委 严禁 母婴保健法 孕妇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婴幼儿 医疗机构评审 及其 刑事责任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张贴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母乳代用品。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和婴幼儿家庭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母乳代用品提供给孕妇及其家属。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降低医疗机构评审等次,追究相关责任。对涉及商业贿赂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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