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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到哪家医院看病,经常能在医院的洗手间、边角过道上看到印有各式电话号码的小广告,所有主题词都离不开“回收药品”四个字。是真是假?记者随机拨打了其中6个电话号码,结果,全部都是回收药品的。
“主要是回收未过期的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抗肿瘤以及化疗用的药品。”在电话中,药品回收人介绍说,他们会根据药的品牌以及需求量决定是否回收。同种药物品牌不同,价格也不同;生产日期以及有效期长短对价格也有一定影响,药品的有效期越长,价格越高。
价格贵的“大药”回收价约在40%—50%。价格适中或较低的“小药”回收价约在5%左右。其中,抗肿瘤及化疗用的药品由于不好卖,故要看品牌及药品用途,但若有回收一般价格较高。例如,价值3000多元的药品,回收价大约为1000元出头,回收价约为原来的40%左右。价格100多元的药品回收价约为十几元。一些日常的家庭用药也会要,回收价多在5%左右。
不同的回收人,偏好的品牌也不一样,但共同点是喜欢收购价格高的进口药,他们说,医生会知道开什么药利润高。
几个药品回收人均表示,唯一回收的过期药品是片仔癀,且按过期时间的长短,价格也不同。过期1年的回收价为120元、2年的为100元、3年的为80元,过期五六年以上的则只有十几元。
除各大医疗机构外,医院周边的市场、交通主干道、公园等老人聚集的场所,也是非法传播回收药品“广告”和“信息”的重灾区。
药品回收拥有3条渠道
据透露,一线药贩收购药品的主要渠道有3种:
通过骗保的方式从医疗机构开出药品。持卡人多以老年人为主。一些慢性病可开出1个月用量的药品,只要药品的金额不超过社保卡的刷卡限额,药品所需费用就可使用社保卡结算。有的医保卡持有人还会按照药贩提供的品牌、种类,直接从医院开出药品,转手就卖给药贩。
老百姓自购的剩余药品。据权威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家庭备药中约有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经历。因此,一些药贩子会固定向一些老病号或者废品收购站收购或拾取药品包装盒和说明书,这些过期药品进行重新“整容”后,再次流向市场。
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也会对部分外包装破损或即将过期的药品进行促销,为减少损失,他们将这部分药品低价卖给药贩。
在暗访中,对于药品回收后的流向,几个药品回收人不是推说他们不方便透露,就是表示不清楚流向哪里。
“药品回收正在被地下不法利益网络所控制,利益链条上各个环节的主体,都可以通过药品回收获取大量的经济利益。”省人大代表朱琪表示,“目前,农村、城乡接合部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已成为销售假药、劣药的重灾区。利用过期及回收药品犯罪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对我国药品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并严重侵犯着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权。”
回收乱象源于制度漏洞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目前药品回收中的乱象,管理部门把监管对象重点锁定为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和质量管理意识淡薄、群众举报反映较多的药店:定期对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进行全面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突击检查;特别重点监管超低价药品,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比如,糖尿病、高血压、肝病、肾病类药品,或者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的药品;重点检查零售药店经营药品的购进票据,确保将非法收购的药品排除在合法渠道之外。
“充满漏洞的医保报销制度、制药商出于经济利益对药品实行大包装销售以及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是造成这一社会问题的源头。”朱琪认为,“要加强对医保网络、门诊网络、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监管,实行三网合一,积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建设,实现药品的可追溯性,为打击骗保提供相应证据和监测预警。”
必须加大对药品回收违法利益链的治理。加强物流公司参与药品运输的准入条件的设定工作。物流公司只能向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邮寄非处方药品业务,而不能面对个人开展业务。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药品时应充分考虑回收需要,在药品包装盒明显位置上标注到期时期,以及药品过期后应该如何处理的方法。各医疗机构和药店在售出药物的包装盒或使用说明书上做出剪角或盖上“使用”或“售出”的记号,以避免药贩再次回收,二次流入社会。
建立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制度。多渠道加强过期药品回收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按区域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委托药品零售网点,在保证数量不缺少、药品不流失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定期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