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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昨天出台相关通知。本市养老院投保该险种,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可获得最高12万元的赔偿。
市民政局昨天下文表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保费标准为每床每年160元。其中政府给予80%的补贴,即128元;养老院自付20%,即32元。根据“通知”,老人因在养老服务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导致残疾,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伤亡赔偿比例赔偿保险金;如果意外死亡,身故保险金为每人12万元;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意外医疗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1.5万元。
在保险期限内,养老院因保险事故被老人或家属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需由养老院支付的法律费用,保险公司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5万元。(首席记者 崔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