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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工商局发布第一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9家有违法行为的个体工商户被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被列入黑名单,按照《云南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9家违法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首批黑名单的公布,不仅标志着我省成为全国较早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的省份,也标志着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云南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自今年8月30日公布实施以来,全省工商机关不断加大黑名单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梳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和难点,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提升诚信经营水平,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通过近4个月的广泛宣传和执法队伍的学习培训,在增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守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接受监督意识的同时,让执法人员充分了解《黑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二次把关”的审核程序,开展黑名单上报审核工作。截至12月5日,各州市局上报黑名单材料12份,经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审查和审核咨询委员会认可,段佐艳、张小丹、易淑全、杨来顺、王琼、张久平、王娅敏、杨智琼、娄优院9户违法者被列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省工商局已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建议名单的违法事实、理由及管理期限进行了书面告知,在规定期限内9户违法者未提出任何申辩、陈述。
据悉,全省工商系统将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八项制度,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关心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积极举报食品违法行为,省工商局将按《黑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筛选出一批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二批食品安全黑名单。(记者 赵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