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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拟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警示信息、违法信息等内容将向社会公开。今天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表决稿)》进行表决,如表决通过,条例将从明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此前修改意见,市食品办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和违法信息等,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本市将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记者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