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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享受实惠 医疗卫生发展 政府赢得民心
新年伊始,记者从省医改办获悉,我省已全面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目标任务。三年来,随着医改不断推进,医改各项举措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得到实惠。目前,我省全民医保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取得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基本医保制度:让群众看得起病
【数字】
2008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81.44万人,新农合参合6141.26万人。2011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上升为2206.73万人和6263.07万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参保率达96.53%,新农合参保率达97.88%。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
【现场】
7岁的蒋浩家住中江县太安镇保安村8组,2009年6月,他被确诊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自发病起,蒋浩共住院治疗17次,花费10万余元,沉重的医疗费用几乎让这个家庭放弃了对孩子的治疗。随着我省加大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增加了先心病、白血病患儿的报销比例后,蒋浩一家得到新农合补偿71372.2元。目前小蒋浩正在康复中。
【解读】
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其他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是新医改对医疗保障的要求。3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医保投入,着力扩面提标,让群众受益更大,使更多群众看得起病,基本告别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历史。
随着参保人数增加,筹资标准也逐年提升,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通过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医保基金支付封顶线和特殊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等措施,财政投入切实转化为群众的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