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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需求
企事业单位的“大单”
媒体人“钱真多”说:“差不多十年前,每到九、十月份上班的时候路过采芝斋、九芝斋这样的杭州老牌糕点店,我总喜欢买一袋现烤的鲜肉月饼做早饭。我记得那时候是5毛钱一个,后来慢慢地1元、1.5元、2元地涨上去了,今年没去消费过采芝斋,家门口另一家新开的糕饼店已经涨到2.5元一个了。如果有月饼期货,那该多好呀。10年涨5倍,略输房价,稍逊黄金,但肯定跑赢了大多数理财产品。”
其实早在2004年,国家就开展过对“天价月饼”的整治,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节庆食品,月饼被附加的送礼需求却并未随之减弱,反倒有增无减。近年来,一线月饼生产品牌加紧采取团购、网购、电话预定的方式由明转暗销售天价月饼,而非主流、非传统生产月饼的二三线厂家则纷纷推出了自家品牌的定制月饼,并通过发放月饼劵牟利。
在二三线城市,这种市场变化表现得尤其明显。广东省湛江市的月饼市场一向竞争激烈,其下辖的吴川市于去年9月获封“中国月饼之乡”称号,并举办了首届中国月饼节,每年中秋湛江市各大酒店都会推出自家月饼。
对这些酒店来说,客户的主体并非个人,而是企事业单位集体订购的“大单”。
每逢过节,各企事业单位就向有长期合作关系的酒店购买月饼劵,一方面发放员工福利,一方面满足礼尚往来的“人情需求”。因为数量大,也能拿到比较优惠的价格。湛江市某银行分行办公室主任林铭(化名)说:“我们一个分行就订了1000张(月饼券)左右。”
今年中秋节过去了,一年一度的“月饼节”混战也告一段落。“不爱吃月饼,每年月饼的唯一意义就是送礼。”白领梁女士这样总结。(记者邱瑞贤、杨洋、关家玉 (署名除外))
“月饼经济”观察:10年“噱头”演变路径
“月饼经济”形成已久,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就可解决。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6年来,月饼行业一直在“乱”和“治”之间徘徊。
近日有消息称,对相关标准的修订将在今年完成、明年实施。已经乱象频生的月饼行业,会迎来新一轮的“大治”吗?
月饼曾搭上房子来送礼
本世纪初,曾出现中秋月饼上市越来越早、价格逐年走高的现象,离谱的“天价”月饼一度在全国各地争相上市,让国人大开眼界;商家不仅在月饼中加入燕鲍翅等非传统的高级馅料,更通过搭售贵重物品抬高价格。
当时,月饼作为礼品的性质被空前放大,在销售月饼时搭售烟、酒、茶叶都很常见;还有附赠白金项链,附赠高尔夫球杆,附赠一副钛金制成的中国象棋棋盘的……凡此种种,层出不穷。
2003年中秋节,昆明出现标价31万元的月饼礼盒,其中甚至包括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
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对全国有代表性的91家月饼生产企业和116家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了月饼成本价格专项调查,按每500克单位价格将月饼明确分为低档、中档、高档和天价月饼四个档次,其中500元以上被归为“天价月饼”。这是国家开始下决心整治天价月饼的第一步大动作。
月饼券大行其道
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公告第一次明确要求月饼生产企业合理包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月饼。
公告本身没有在现有法律框架外设定新的处罚,但违反公告援引的有关法律条款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据价格法,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专家认为,对月饼厂家来说,跟所赚取的利润相比,付出的代价实在不值得一提。
“天价月饼”虽然得到整治,厂家不再在超市中摆放奢华的月饼礼篮实物,却又开辟了网购、团购等渠道,并发行月饼劵,暗箱操作。长期以来,月饼劵一直被广泛和“巧妙”地利用着。
新标准明年实施
8月31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了2011年月饼市场运行情况报告,报告指出:个别二、三线城市仍有月饼过度包装现象;有的非主流月饼生产企业不以大型商厦、超市为销售终端,利用政府监管空隙和市场空白,突击销售过度包装产品,且销售时间短,不易监控;个别酒店、餐饮企业团购、网上销售月饼,仍存在过度包装现象。
对此,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张丽君透露,今年9月底前将完成月饼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力争今年发布,明年5月份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