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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接收“订单”
“瘦肉精”销多地
表面上,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然而,自2002年起,在接到第一笔“瘦肉精”订单后,公司负责人宁某在没有任何相关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伙同蔡某等人,从省内外多家供应商处购买生产“瘦肉精”所需原料“对羟基苯乙酮”,利用公司生产线,偷偷摸摸间或生产“瘦肉精”。据蔡某称,出售的“瘦肉精”,每公斤从900元至1600元的价格不等。
随着订单的增多,该公司的“销售渠道”逐渐打开。经警方调查,7年来,该公司以“先收订单、后赶制生产”的方式,先后与六七家客户建立了关系,产品通过他们向国内、国外销售。其中,销往江苏常州、广东广州等地化工公司的“瘦肉精”,部分经这些公司进行出口。
此外,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公司还将“瘦肉精”销售给重庆等地的个人,纵容其在国内销售。这些产品,经多次倒手和加工,层层加价出售。
7年生产12余吨
创同类案件之最
今年5月,专案组辗转重庆、陕西、江苏、广东等地,将犯罪嫌疑人蔡某、宁某、刘某、宋某等涉嫌犯罪人员抓获,成功破获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的特大案件,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生产线1条。
经查,该公司共计生产“瘦肉精”12399.3公斤,销售金额达1587万余元。
据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一介绍,这是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查获的生产“瘦肉精”数量最多的案件之一。
日前,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2009年3月,该公司已被有关部门调查,停止生产“瘦肉精”。然而,其生产量较为巨大,销售渠道较广,目前仍无法排除未在市场流通的可能。
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民生,这批“瘦肉精”是否流向了市民的餐桌?
经查,2009年5月,该公司曾将“瘦肉精”销售给重庆人刘某。
刘某通过朋友介绍,从该公司负责人宁某处购买了292.55公斤“瘦肉精”,随后将其中的150余公斤卖给了安徽人汪某。
汪某拿到货后,将其中的100公斤加工成“苯肼蒽醌”,转卖给广州的王某。
2010年,王某将这批货转卖给他在深圳的同学罗某。经四次转手,罗某最终将这批货加工成猪饲料添加剂,并命名为“猪重强”出售。
今年5月,罗某落网。警方调查发现,近一年来,罗某将“猪重强”转卖各省,其中有少量流入到四川。据罗某交代,含有“瘦肉精”成分的“猪重强”用于生猪养殖,每次在喂猪饲料时添加几克,猪会畸形快速增长,一天能长几斤肉。
近日,警方抓获购买“猪重强”的两名嫌疑人,查缴10余公斤“猪重强”。这两名嫌疑人是四川省某地销售商,欲将“猪重强”卖给当地生猪养殖户。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