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毒”了馒头“坏”了我们还能吃啥?

2011年04月20日09: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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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还未从双汇“瘦肉精”缓过劲儿来,“染色”馒头又给出当头一棒。

4月13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吊销了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近日,北京全市抽检带颜色面食,4月14日,北京工商局党组书记、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志宽表示,北京市暂未发现“染色”馒头现象。

在这两天的走访中,记者从北京华联阜成门店、美廉美西安门店闲逛至熟食区,主食摊位不约而同在显眼位置贴上了“不含添加剂”字样。美廉美西安门店熟食摊位促销员表示,这两天馒头走势明显“下跌”,许多老年人选择了饼类主食替代馒头。记者观察到,一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从布包里拿出老花镜戴上,在仔细比对了主食区各种馒头的价签并详细询问了促销员馒头产地和成分之后,才购买了两个发面馒头。老太太向记者诉苦:“这年头,馒头都能造假,都不知道该吃啥?”

想到日本核辐射下的“超市抢盐”现象,有些人对消费者在“吃”上的风声鹤唳感到不屑一顾,其实仔细想想,这一方面反映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全民现象和话题,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市民新闻敏感性和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沃尔玛重庆某分店“销售过期板鸭”事件的曝光,广州好又多超市查出6种含有害物质食品,北京东来顺涮羊肉和老边饺子涉嫌“黑餐盒”被告上法庭……现在再加上上海“染色”馒头事件,无怪乎消费者如此大倒苦水“不知道该吃啥”。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记录处置结果。不按规定处理的,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到5万元以下的罚款。日前,北京市政府已向市人大正式报告,计划修订上述安全条例,把食品安全的几个环节、假冒伪劣经营者的惩戒力度通过立法来进一步加大。

然而,究竟该采取何种有效措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众说纷纭。就目前来看,利用高科技把食品安全信息录入网络系统共享,并对违法商家信心实施跟踪记录是比较靠谱的做法。

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目前正在建设食品安全信用系统,全国所有在京进行生产、销售、加工的食品企业一律要纳入到系统中实施跟踪记录各种信用、违法警示信息,对上“黑名单”的食品企业采取禁止在京销售的措施。同时,从今年开始,国家将启动首都肉类产地“完全可追溯”计划,比如牛、羊、猪、鸡、鸭、鱼等禽畜,从饲料、兽药、饲养整个程序等所有原始信息都必须加载。

惩罚措施是必须的,然而严格日常监管才是关键。劣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侵害了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权益。作为监管和执法的各部门,有义务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且这种工作必须长效常态,不能单停留在“严惩要犯”这么简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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