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彻查“瘦肉精”事件 严肃追究责任[图]

2011年03月22日09: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瘦肉精 责任追究 生猪养殖 农业部 国务院领导 案件查办 检疫人员 动物检验 社会危害 认真贯彻

3月17日,在位于漯河市区的双汇连锁店内摆放的双汇肉制品。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公司使用瘦肉精猪肉事情曝光后,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中新社发王中举摄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到达河南省后,向河南省政府传达了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案件进展、生猪排查抽检和“瘦肉精”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联合工作组赴实地督促案件查办,查看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调查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指导责任追究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明令禁止在生猪养殖中添加“瘦肉精”,对发现的非法制售“瘦肉精”的窝点和渠道,必须坚决查处、依法打击;部分生猪养殖户明知禁用、人为添加,主观恶意显而易见,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严惩;一些地方对“瘦肉精”非法制售使用行为疏于监管、严重失职,导致“瘦肉精”流入生猪养殖环节,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更为严重的是,少数动物检验检疫人员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徇私舞弊,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给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必须毫不手软、依法严惩。下一步,联合工作组将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督查督办,坚决彻查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河南省政府表示,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查处“瘦肉精”生猪,全力封堵含“瘦肉精”猪肉和猪肉制成品流入市场;坚决查处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行为,加强对猪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违法犯罪分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责任追究。(记者张兴军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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