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手烟受害者达7.4亿 烟草诉讼将增加

2010年12月19日09: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控烟 诉讼 侵权责任 条例 官司 南昌市控制二手烟雾危害条例 侵权责任法 二手烟民 媒体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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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日前在一个媒体论坛上透露,最新统计,二手烟受害者达7.4亿。而2007年公布的数据中,这一数字还是5.4亿。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但3年二手烟受害者却增加了2亿人。由此可见,中国控烟工作任重道远而又责无旁贷。

“搜狐公益论坛”日前就二手烟问题召开研讨会,主持人手中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拥有烟民3.6亿,二手烟民为5.4亿。与会的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女士立刻纠正说,依据今年8月公布的最新数据,中国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数已达7.4亿人。她表示,二手烟的危害如果不及早防治,将会带来更重的医疗负担。

业内分析

烟草诉讼会越来越多

专家表示,控烟立法工作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北京、上海等地控烟工作已取得成效。《南昌市控制二手烟雾危害条例》近期将进入二审阶段,但在推进过程中遇到质疑和阻力,反对声音认为全面控烟执行困难,立法步伐太超前。该《条例》承诺南昌将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取消吸烟室。

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杨寅在论坛上表示,大量烟草虚假广告的存在,以及烟草公司拒绝透露有害成分等做法,导致我国的烟民作为消费者其实一直在受蒙蔽中。他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烟草烟雾损害可以构成“侵权责任”,中国公民打烟草诉讼官司有法可依。而且他认为,随着人们进一步了解烟草危害以及对侵权责任认识的拓展,烟草诉讼官司很快将在中国从无到有,并且会越来越多。

首席记者 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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