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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事实上,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过义务献血制度,但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几年里,随着社会的变迁,其计划指标的强制色彩越来越遭到人们的反感甚至抗拒。
199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至此,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起来。
“实际上,在献血法立法调研时,就有人提出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公民的文化素质,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无偿献血,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搞不好会出现‘血荒’。故而,在献血法第六条加了这样一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但何为‘适当’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余成普说,“在现实中,很多献血者已经‘超越’了这个‘适当补贴’的规定,只接受献血时的小纪念品,实现了较为理想状态的无偿,献血也不再是行政的强制,而是公民的自愿行为。从中国无偿献血制度的实践来看,并没有带来人们所顾虑的普遍的经常性的‘血荒’。但我们不能忽视的一种现象是:季节性‘血荒’,即每年的暑假和寒假出现的严重血液短缺,在大多数城市年复一年地发生,严重影响了输血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似乎是一个难以克服的顽症。”
“实际上,这都是表面上的原因,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制度。”上述不愿具名的医生对记者说。
对此,余成普也认为,完全基于自愿原则的无偿献血制度在血液供应方面天然便存在某种缺陷,使得‘血荒’像个定时炸弹一般暗中潜伏。
同时,长期研究献血问题的专家邵淑滨同样认为,目前采血制度最大的问题是“靠天吃饭”,这样的采血机制非常脆弱。
在献血淡季,通过行政力量将宣传动员的任务以政府的名义分解到各个区县,既减轻了血液中心的宣传任务,也扩大了血液采集的范围
据了解,在无偿献血制度得到广泛建立之后,各地的差异随之显现出来。
“为什么有些城市实现了全年无‘血荒’,而有些地方频频遭遇‘血荒’顽症?事实上,那些克服了‘血荒’的区域,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这么顺利,也是逐步发展起来。”余成普说。
据介绍,余成普之所以选择中南某市作为考察对象,是因为作为省会城市,在2007年,该市全面取消指令性计划,走向100%自愿献血。2007年总采血量达15.5万单位(31.1吨),自愿献血达9.4万人次,比2006年分别增加4.2万单位(8.4吨)和2.4万人次,没有发生血液质量安全事故,是一个在无偿献血制度下的成功样本,其发展历程值得目前更多的城市参考和借鉴。
据了解,在准备实施无偿献血制度时期,这座被考察城市的压力也非常大。当地一位主管负责人介绍说:“2004年,该市还实行有偿献血,库存量只有600袋血,目前我们的库存是6000袋。2004年的时候需求量也少,还有个体卖血的。现在,我们取缔了个体(卖血)。每天平均还要供给容积300毫升的400袋血液,压力很大。”
为了化解血液危机,当地有关部门开始积极动员。
按照当地血液中心公共服务科一位负责人的说法:“前几年是政府下指令性计划,每个区县必须给完成多少人的献血量。到了2007年,指令性计划被彻底取消,但每年政府对于献血有个指导性计划,是针对寒暑假期间的,不对平时——通过市政府发文件,告诉各区县我们什么时间去,请‘一把手’提前帮我们做好宣传。因为区县分布不像学校那么集中,这个指导性计划没有规定要献多少,你想献就献,献1个也行,10个也行,完全自愿。但前提是区县领导要帮助我们宣传。说实话,你要是带个指令性的计划,别人就会抵触‘我不想献,你非要我献,那我献多了,怎么办’。”
余成普告诉记者,行政“指导性”计划的基本实施方式,笼统来说就是在寒暑假前夕,通过政府的名义,将各个区县的负责人召集起来,布置寒暑假献血的时间、地点,让其提前帮助宣传和做好准备工作。
“指导性计划与指令性计划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并不以行政方式下达献血的具体数量,而是让各个区县(区县再把指导性计划安排给社区)做前期的准备工作。”余成普说。
当地的主管负责人进一步介绍说:“我们各区县都有负责献血宣传的联络员,跟他沟通,但联络员一个人跑不了那么多。每个区县都有红十字会、献血办,这是一个网,负责当地的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工作。”
对此,余成普认为,要想真正避免无偿献血制度下可能出现的“血荒”,仅靠血液部门一家之力难以为继,需要在血液供应淡季充分调动行政资源,主要从三方面下功夫:
一方面,政府的象征性激励。即政府(主要是政府的领导人员)参与自愿献血的宣传或者直接献血,是一种象征性的激励,即向民众宣称自愿献血是国家倡导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对血站工作人员,作为采血的基层实践者的一种鼓励。
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采血设施的投入。“这里的采血设施,我们且不说那些用于检验、储血等的医疗设备,固然这些对血站的生存也非常重要。单就采血车(献血屋)的空间位置以及采血车(献血屋)的数量上,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因为首先购买采血车(献血屋)是要经费投资,血站作为国家事业性单位,需要政府的投资,方能购买更多的采血车,建设更多的献血屋,以方便公众,扩展采血的范围。”余成普说。
此外,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献血淡季的特殊功能。
“在自愿献血模式下,政府的作用更多的体现在献血淡季上。在寒暑假,街头采血车和献血屋的采血量有限,必须扩大采血的范围,让采血车深入区县和社区。血液中心与区县和社区没有隶属关系,因而很难要求他们做好前期宣传,但政府则与他们有着直接的隶属和权力关系,可以通过行政的力量安排下去。将宣传动员的任务以政府的名义分解到各个区县,然后再逐一分解,既减轻了血液中心的宣传任务,也扩大了血液采集的范围。”余成普说。
对此,邵淑滨也建议,解决“血荒”问题的关键在开源,即有关部门加大宣传,让更多人加入献血“大军”。例如,可让手术病人的亲属、朋友、同事参加互助献血,这也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于一些择期手术患者,可在身体条件较好的时候,自己捐血备用;孕妇在临产前3个月献一定量的血,以供紧急时使用,自己不需用时也可以捐给别人。本报记者 杜晓 实习生 郑小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