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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4月12日临产当天上午9点,曾秀静来到南海妇幼保健院做最后一次B超检查,检查结果令医生很紧张:好像胎儿不正常!医生们聚头讨论至中午12点,拿出一个方案:建议即将临产的曾秀静去别的医院复查。然而,此时孕妇的宫口已经开了。7个小时后,一名男婴顺利诞生。出人意料的是,男婴的左脚脚踝以下的部位没有!
曾秀静看到这令人惊悸的意外场景,恍如雷击,当场大出血。她说,如果医院早就告知出生缺陷,我不会受那么大的打击。更重要的是,先天性残疾对孩子意味着日后人生会非常艰难,我不希望孩子受那么多罪。
曾秀静和丈夫容辉奇多次找医院协商解决,要求赔偿。南海妇幼保健院坚持认为自己按规范操作,没有任何过错,只愿意给予人道主义援助5万元。
对于曾秀静夫妇将5个月缺脚婴儿列为原告,院方表示不能接受。
医院自称没有义务和能力检出“足底缺如”
目前,“产检门”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南海妇幼保健院在《民事答辩状》中称,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没有义务在B超检查中诊断出胎儿的足底缺如,同时,按照目前医学水平,肢体远端的缺陷检出率很低。
该医院功能科俞主任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配套文件附件2《产科超声检查技术指南(试行)》,最高级产前超声检查对四肢检查的要求范围,并未包括胎儿肢体末端如手掌、足底,此外,该规定所列6种应当检查出的致命胎儿缺陷,也并未包括“足底缺如”。同时,受目前医学技术水平限制,超声诊断对胎儿肌肉骨骼系统畸形的检出率,仅有23%至55%,肢体远端的畸形检出率就更低。
但这种说法遭到当事人的反驳。容辉奇说,上述规定应该是针对普通超声,并不适用三维彩超。超声检查分为普通超声和三维彩超两种,普通超声一次120多元,三维彩超却要400多元,如果两者检查范围差不多,为何价格相差3倍多?
代理律师王利海认为,医院并未尽到法定义务,即:产前检查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2010年1月11日,医院对曾秀静进行的B超检查报告表明:(胎儿)双侧上臂、前臂及双侧大腿、小腿长骨可显示,远端显示欠理想。这说明医院已经发现异常,但并未按照《母婴保健法》第17条规定,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这直接导致畸形胎儿被漏诊。
至于医院没有能力保证检查出肢体远端缺陷的说法,容辉奇更是坚决反对。他告诉记者:医院自称没有能力检出,那为什么最后一次超声检查却检出了胎儿的“左足缺如”畸形?更何况,在那次超声记录单上的告知栏显示:超声波不能检查胎儿染色体及胎儿耳、指、趾、甲状腺、生殖器等小器官。根据这份告知,院方对于整个脚掌的缺失与否,是能够检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