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问答手册/全文

2010年09月08日15: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麻疹疫苗 强化免疫活动 格林巴利综合征 硫酸卡那霉素 留守儿童 麻疹抗体 1986年 冻干疫苗 接种效果 过敏性皮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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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在确保麻疹疫苗接种安全方面,政府有哪些针对性举措?

6-1 如何保障疫苗的质量安全?

疫苗的质量安全管理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在疫苗的生产制造过程中,我国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制造标准都有明确要求,疫苗在获得注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并在疫苗上市使用前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此外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还会对已经上市的疫苗进行抽检。

6-2 如何保障疫苗的运输安全?基层接种点是否有完善的冷链设备?

麻疹疫苗要求在2~8℃的条件下避光储存和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明确规定了疫苗冷链储存、运输和冷链监测的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通过冷链设备建设和有效管理,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冷链储存、运输。基层接种点主要通过冰箱、冷藏包等设备,来保证疫苗的冷链储存、运输和使用。

6-3 此次强化免疫活动时间短、任务重、强度大,如何保障接种人员规范接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承担预防接种工作。接种人员须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技术方案要求,规范接种服务。

此次强化免疫时间短、任务重、强度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前,已制定了详细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计划,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针对性培训,确保强化免疫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6-4 如何监督管理各接种点?家长如何辨别有资质的接种点和无资质的接种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接种单位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接种单位时,应当明确其责任区域。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取得资格的接种单位定期进行审核。

如家长对接种单位的资格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咨询渠道可以从相关部门的政府网站上查询。

6-5 如何了解疫苗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厂家信息等信息?

《生物制品包装规程》对生物制品的包装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批号和有效期应用打码机直接打印在包装箱上,瓶签上注明有效期,每个最小包装盒上应附有药品说明书,说明书上注明有效期。

接种时家长可咨询接种医生。

第七部分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如何接种?

7-1 我的孩子在本地没有户口,可以接种吗?是否需要回老家接种?

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也就是说,不管孩子有没有本地户口,均可以在现居住地接种,不必回老家接种。

7-2 家长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如何接种?

当儿童家长在外务工时,可由其他儿童监护人带领儿童去居住地接种单位按时接种疫苗。

7-3 对于特殊情况的孩子,能否上门接种?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上门接种?向谁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入户接种有明确规定: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用入户巡回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当实施群体性接种、应急接种等工作时,接种人员也可根据当地接种方案的安排,开展上门接种或查漏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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