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水人体器官捐献 杭甬温三地 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2010年08月30日09:2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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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首批11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试点省(市)之一,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今天正式启动。我省的公民从今日起只需通过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就可成为一名光荣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在校大学生成省内捐献第一人

在启动仪式的现场,一对父女显得有些特别。父亲朱荣强在1997年签署了浙江省第一份角膜捐献志愿书。10年后的今天,他刚上大二的女儿朱玲再一次成为浙江省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第一人。

“去世之后化成灰了,什么都没有了,我们为什么不能为他人带去健康,做一份贡献呢?”朱玲一边说着,一边在捐赠志愿书上签下了字,成为了省首位报名捐献人体器官的志愿者。

本网记者看到,朱玲在捐献登记表上登记捐献包括遗体、肝脏、心脏等在内的所有8个项目。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的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能够进行移植手术的仅仅只有1万,器官短缺成为医院临床上最大的困难。

“当病人在死亡线上用渴望眼神看着我们时候,我们确实无奈。”浙一医院院长郑树森说,“我坚信,今后会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捐献。这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杭甬温三地成首批试点市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赠委员会副主任高翔说,浙江专门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并确定了杭州、宁波、温州3个市为首批试点市。试点工作从2010年4月下旬至2011年4月31日止。

据悉,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器官捐献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在今天的启动仪式上,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主任、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宣布成立“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总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浙一医院院长郑树森为“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总队”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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