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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资本市场的改革政策接踵而至,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意味着历经数年、被业内誉为中国版纳斯达克的新三板试点,终于迎来迈向全国的一天。
国信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鲁先德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谈到“为了应对扩容,我们已开始忙起来,扩容后,新三板将成为券商的常规业务;而新三板扩容后,其‘无地域限制、无行业限制、无财务指标要求’的挂牌标准,更为贴近实体经济的实际情况,为广大中小企业敞开了资本市场大门”。鲁先德向记者表示:“全国股转系统审核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从理论上讲,近似于注册制。”
国金证券场外市场部副总经理陈丽娅向记者表示,“我们对此期盼已久。除了新三板扩容,转板制度也终于落实下来了,未来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公司可向A股转板、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可向新三板转,这将有助于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
首批挂牌企业有望超200家
《决定》显示,新三板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鲁先德认为 “一直以来资本市场离中小企业太远,特别是国内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企,无法得到金融的支持,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而这次新三板扩容及改革,正是由远拉近,能够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这是政策落实的重点。”
需要指出的是,在《决定》中,提出要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这即意味着转板的实现。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
“随着新三板扩容及转板的实现,对投资机构来说,促进被投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无疑多了一个企业定价的平台,有利于股权转让退出的实现,未来我们会对新三板企业更多关注。”华东某PE机构研究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PE而言,由于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及时参与这类企业的再融资,也使得PE\VC等投资者多了投资的信息渠道。
记者从新三板定增网上了解到,扩容后首批全国性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有望在一个月内完成。由于各地企业参与热情极高,首批挂牌企业有望超过200家。
国信证券以及兴业证券数据显示,新三板挂牌企业目前339家左右,市值400亿元,而主办券商签约的拟挂牌企业(包括试点园区以及园区外企业)已经达到2000多家,只待国务院对扩至全国方案做出具体安排。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预计未来五年,累计将约有7000家企业挂牌,总市值约1.4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