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非上市公众公司”比同上市公司
2012年8月,中国证监会建立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其前身是有6年运作经验的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
截至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有挂牌公司已达212家,总股本达58.19亿股。2012年以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合计28次,发行股数2.06亿股,融资金额89966.19万元。
5月28日,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业务规则核准公开转让的首批企业在北京举行挂牌仪式。包括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中医疗器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风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虹立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拓川科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董事长杨晓嘉谈到,此次挂牌的企业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公布实施后在新制度框架内审核通过的首批企业,是经中国证监会同步核准、纳入统一监管的首批新增非上市公众公司;今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企业挂牌将步入常规化。
与试点期间相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最大的制度更新在于:在此挂牌的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在法律意义上将比同上市公司,不管在公司结构治理、信息披露还是融资转让渠道等方面都将大大得到提升。
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企业股票可以公开转让和定向发行,股东人数可以突破200人。此前,股权代表和托管的企业,股东人数都不得超过200人,这一股东人数的突破为融资放大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企业股份可以实现标准化流通和连续交易,这为企业股权的合理定价及后续的直接融资也提供了基础,同时也为企业实现信用增进、股权激励和并购重组创造了条件。
地方要承担起监管和规范的职能
近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在全国广泛调研和宣教。
杨晓嘉近日在杭州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制度特征可概括为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股东人数可超200人、混合交易方式、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5个方面。其特点有四:一是覆盖面广、包容性强;二是融资方式灵活多样;三是真正以信息披露为主;四是较高的投资者准入门槛。
新三板扩容至全国后,各地企业该如何对接新三板?杨晓嘉指出,各地方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对接主要有4个方面:资源培育的对接,各地应“早谋划、早着手、早准备”;改制辅导的对接,主办券商和中介机构要认真研究中小微企业改制和新三板市场的特点;申报流程的对接;监管合作的对接,地方不仅仅要培育资源,还要承担起监管和规范的职能。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是新三板前期试点的4个地区之一。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徐权介绍说,上海全力支持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进入新三板,并制定了多个部门组成的推进工作机制。上海财政局等部门还制定了挂牌企业的补偿机制,对于拟挂牌企业股份制改造、挂牌等流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以鼓励企业到新三板融资。他希望新三板能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发展。
此前,各地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建立的股权托管交易所会不会由“地方军”转为“正规军”?杨晓嘉表示,全国性市场与区域性场外市场的合作对接等问题还在进行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