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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外汇局网站消息,为促进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便利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以下简称外商直接投资,即FDI)外汇管理,并废止了一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规定》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施。
《规定》在2012年12月对FDI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实践的基础上,汲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简化并整合了外商直接投资所涉及的外汇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收付及结售汇等环节和政策。至此,我国FDI、ODI(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同时,借助近期推出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强化了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规定》在固化改革成果的同时,加大了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清理力度,废止了24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使得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简明、规范和系统化。
《规定》的出台,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促进投资便利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