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欲调保费结构 七八成新单保费或受影响

2013年01月14日11: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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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酝酿税收新政

3年或5年及以下缴费期产品或不再免征营业税

近日,消息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保监会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几大部门,商讨对保障期一年期以上(包含一年期)、缴费期3年或5年及其以下的返还本利型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或不再免收营业税,目前已向几家大型寿险公司听取意见。多家中小保险公司高管表示尚不知情。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讨论营业税税率可能达到5%,如果按此税率征收,将超过目前寿险保单的边际利润率,政策一旦实施,必将迫使保险公司向长期期交产品转型,否则只能亏损或者提高费率。而如果以5年为界限,这一政策将影响目前寿险公司七八成的新单业务,对已然萧条的寿险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3年或5年及以下缴费产品或被征营业税

大面积的保费会受此政策影响,尤其是银保渠道产品,多数是5年及其以下缴费期产品。

“为了调整现有的保费结构,关于返还型的人身险产品营业税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近日,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保监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协商,或通过3年或5年及其以下缴费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征收营业税的方式,限制趸交(一次性缴费)及短期期交非保障型保险业务。

“目前只在几家大公司间讨论听取意见,方案还未成型,但纯保障型产品明确继续免税。至于缴费期是3年还是5年为界尚在讨论,没有固定缴费期的万能险是否包含在内也尚未确定。”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几家大型寿险公司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听闻此事。本报记者立刻就此事向保监会求证,但截至发稿保监会并未给予回复。

此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在此规定下,每年各保险公司会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申报具体免税产品,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列入免税名单的产品免征营业税。

“差不多95%的产品都获免收营业税。”某中型寿险公司高管介绍,“不论是目前市场上比重最大的分红险,还是保障功能比较强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产品都属于这一范畴。只有少量投连险、不满一年期的产品等不免税。”

中信建投保险分析师缴文超认为,如果这一政策成行,必然使得行业保费结构向长期期交方向转型。“根据相关规定,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率是5%,超过目前大多数寿险保单的边际利润率。如果征收营业税,这些产品必将取消5年或者3年及其以下缴费期选择。除非保险公司愿意亏损经营或者行业整体提高费率。”

“而保费结构向长期期交方向的转型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续期保费的增加,使得保险公司经营更加稳健,另一方面,这类产品对公司内含价值贡献度也明显大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发展长期期交产品是保监会力推的行业转型方向之一。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价格上,趸交的保费比期交的总和要少,但是考虑到缴费期内的通货膨胀因素,期交和趸交本没有太大的差别。同时,期交可以追加附加险,可以享受保费豁免(如果保户在交费期尚未满时就出险,则未交清的部分保费就可免除),可以改变保额或者追加保费,具有更强的灵活性。

但是,多家中小公司高管向记者表示尚未听说这一政策消息。上述中型寿险公司高管认为,限制趸交以及短期期交的缴费方式,也是在限制消费者的选择,这一政策不太合理,不太可能成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则认为,保监会为了调整保费结构,应该不至于付如此大的代价,大面积的保费会受此政策影响,尤其是银保渠道产品,多数是5年及其以下缴费期产品。

七八成新单保费或受影响

在目前寿险公司的所有新单业务中,5年期及其以下缴费期的新单保费收入占比有七八成之多。

业内人士估测,如果以5年缴费期为界限,在目前寿险公司的所有新单业务中,5年期及其以下缴费期的新单保费收入占比有七八成之多。

以中国人寿为例,根据其2012年半年报数据,公司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保费(即新单保费)比重提升至37.43%。意味着趸交保费占首年保费的62.57%(100%~37.43%),而在37.43%的首年期交保费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仅占37.57%,假设不存在6年、7年、8年、9年缴费期(一般比较少见),则5年及其以下首年期交保费在首年期交保费中的占比达到62.43%(100%~37.57%),在所有首年保费中的占比就是23.36%(37.43%*62.43%)。加上趸交保费62.57%的比例,也就是说选择5年及其以下缴费期的保费占所有新单保费的85.93%。这部分保费有可能会被征收营业税,这其中要刨除继续免税的纯保障型的保费,但其占比不大。

“以银保渠道为主的中小公司比例可能更高一些。除平安等个别公司外,大多数保险公司新单保费收入中,仅趸交占比就超过60%。”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朱俊生认为,因为趸交和短期期交主要是对当年保费收入贡献明显,如果没有了这些缴费期选择,保险公司短期内的新单保费收入、年总保费收入会明显下滑,这无疑是给目前的寿险业雪上加霜。

2012年前11个月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9439亿元,同比增长3.87%,其中寿险保费8284亿元,同增仅1.77%。

“而且以目前消费者的习惯,缴费期限长的产品销售起来也更加困难,退保的风险却在增加。”某寿险公司分公司管理人士表示。

但其指出,这一政策影响的只是保险产品缴费期的选择。由于目前同一款寿险产品的缴费期一般包括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等选择中的几种,即可选择趸交、短期期交,也可选择长期期交。取消了3年或者5年及其以下缴费期的选择,并不代表这些产品会停售。银保产品则有可能面临比较明显的调整。“目前银保产品普遍缴费期较短,缴费期的变化,又必然带来产品返还方式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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