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次级债新规 次级债流通开闸

2012年12月28日18:0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次级债券 证券登记结算 证监会 发行次级债 资产信用 公司章程 次级债权 证券金融公司 基金产品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申请次级债务展期,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

(二)关于次级债务展期的决议;

(三)借入次级债务合同;

(四)债务资金的用途说明;

(五)证券公司最近3个月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及相关测算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称次级债务展期,包括将短期次级债务转为长期次级债务。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申请偿还次级债务,应在债务到期前至少10个工作日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

(二)借入次级债务合同;

(三)证券公司最近1个月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及相关测算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证券公司偿还短期次级债务的,还应提交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证券公司提前偿还次级债务的,还应提交关于提前偿还次级债务的决议。

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进行批准。其中,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申请发行次级债券事项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申请次级债务借入、展期、偿还、利率调整等事项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一)对证券公司发行长期次级债券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证券公司发行短期次级债券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对证券公司借入长期次级债务、次级债务展期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证券公司借入短期次级债务、偿还次级债务和利率调整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经批准后,可分期发行。次级债券分期发行的,自批准发行之日起,证券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债券应在24个月内完成发行。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可自长期次级债资金到账之日起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但是,长期次级债资金于获批日之前到账的,只能在获得批复后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证券公司借入的短期次级债务转为长期次级债务或将长期次级债务展期的,在获得批复后方可按规定比例将长期次级债务计入净资本。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提前偿还长期次级债务后1年之内再次借入新的长期次级债务的,新借入的次级债务应先按照提前偿还的长期次级债务剩余到期期限对应的比例计入净资本;在提前偿还的次级债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再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新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务数额超出提前偿还的长期次级债务数额的,超出部分的次级债务可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向其他证券公司借入长期次级债务或发行长期次级债券的,作为债权人的证券公司在计算自身净资本时应将借出或融出资金全额扣除。

证券公司不得向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等事项获批后,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次级债务合同。

第十八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或偿还次级债务后将导致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不得偿还到期次级债务本息。次级债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前述事项。

证券公司到期偿还次级债券不受前款约束。

第十九条除以下情形外,证券公司不得提前偿还或兑付次级债:

(一)证券公司偿还或兑付全部或部分次级债后,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且未触及预警指标,净资本数额不低于借入或发行长期次级债时的净资本数额(包括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

(二)债权人将次级债权转为股权,且次级债权转为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批准;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证券公司应自借入次级债务获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借入次级债务事项,自发行次级债券获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获准发行次级债券事项,并及时披露次级债券的后续发行情况。

证券公司偿还或兑付次级债,应在到期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并在实际偿还或兑付次级债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披露偿还或兑付情况。证券公司在交易场所发行次级债券,还应遵守其信息披露的要求。

上市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偿还或兑付次级债的,除应遵守本规定要求外,还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加强对证券公司次级债存续期间的日常监管,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责令其及时改正,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十二条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证券类机构借入或发行、偿还或兑付次级债等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的证券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金融公司。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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