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困局短期难解 营业客车是亏损最大包袱

2012年08月23日16: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人保财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强险条例 保险责任 车损险 车型

日前,保监会公布了2011年交强险保险业务情况。数据显示,交强险承保亏损达112亿元,创下历年亏损新高,而这已经是交强险亏损的第五个年头。尽管监管部门已将交强险的大门向外资保险公司敞开,但交强险难见盈利的困局短期内似乎依旧难解。交强险究竟困在何处?未来发展何去何从?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现状

◎2011年亏损92亿元破纪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市场通常熟知的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我国的交强险于2006年7月正式实行,于2007年7月开始普遍推行,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

作为第一项法定强制险种,交强险经营的总体要求是不亏不盈。而事实上,自2006年开办以来,交强险一直陷于亏损的泥淖中无法自拔。据中国保监会的数据显示,除了在2008年实现盈利17.6亿元外,其余年份均为亏损,且亏损呈现出逐渐放大的态势。2009年,交强险经营亏损29亿元;2010年整体经营亏损72.4亿元;2011年,整体经营亏损扩大到9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112亿元,投资收益20亿元,这一数据创下了历年交强险亏损额最高纪录。至此,整个行业累计亏损高达173亿元。

经审计的各保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14亿辆次。保险责任已到期的保费914亿元,保险责任未到期的保费增加69亿元,赔付成本749亿元,赔付率比2010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经营费用277亿元(含营业税55亿元,救助基金20亿元),费用率比2010年降低0.2个百分点。

◎营业客车是亏损最大包袱

事实上,在行业整体巨额亏损的背后,并非所有车型的交强险都只赔不赚。相反某些车型还是赚钱利器,如私家车(家庭用车)交强险业务经营五年半来累计实现盈利33亿元;而相比之下,以客车、出租车、公交等为代表的营业客车整体亏损104亿元,是交强险巨亏173亿元的幕后最大包袱。

据悉,交强险按照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9类,分别是: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挂车。

记者通过对保监会公布的35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财险公司进行的按车型分项统计发现,9种车型中,交强险业务盈利最多的是家用车,累计实现盈利33.92亿元,非营业客车实现盈利23.07亿元。这其中,最令人意外的是摩托车交强险业务。此前,摩托车交强险令很多保险公司避之不及,但该项业务自其开办以来已实现利润21.7亿元。

交强险自开办以来,亏损最多的是营业客车,其亏损金额高达104.35亿元。据悉,营业客车包括城市公交、公路客运客车、出租和租赁车辆几类。其中,挂车亏损59.36亿元,拖拉机亏损33.71亿元,营业货车亏损24.03亿元,特种车亏损12.85亿元,非营业货车亏损7.55亿元。

就单家保险公司而言,在家用车交强险业务方面,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等9家保险公司盈利,其余公司均亏损;营业客车方面亏损104亿元,但其中天平汽车保险的营业客车交强险保持盈利,而亏损最多的是人保财险,其亏损49.49亿元;除营业客车外,挂车业务也是亏损大户,仅以人保为例,其在挂车业务上的亏损就高达36亿元。

□探因

交强险的亏损由来已久,但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亏损的不断扩大呢?专家介绍,交强险从最初设立开始,就存在天生的缺陷。

◎制度设计存缺陷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教授王绪瑾指出,交强险巨亏,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个模式”和“三个包袱”。

“一个模式”是指直接经营的模式和不盈不亏的经营原则不匹配。王绪瑾称,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经营中坚持“不盈利不亏损”,而经营模式则采取直接经营。但是,只要有经营,必然有些公司就会有盈有亏,而相关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做这项业务,又要求保险公司不能挣钱,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是自负盈亏,那就应该允许盈亏;如果是不盈不亏的话,保险公司只能做交强险代理,制度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矛盾。

而三个包袱,王绪瑾则指在交强险经营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

第一个包袱指保险原则和保险标的的不匹配。按照国际上对于交强险的规定管理来看,交强险最重要的职能是保障生命安全,并不应该包括财产的保障。但是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对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实际上,这项条例对于保险标的的规定范围过宽,不管是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都要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造成了原则上的不公平。

第二个是税费的包袱。按照规定,交强险业务在经营时需坚持不盈不亏的原则,但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又要为交强险缴纳5.5%的营业税,没有盈利还要缴税,这本身就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负担,与交强险的经营原则相矛盾。

第三个包袱则是,目前政府救助基金中有一部分来源于保险保费,这并不合适。简单来说,对于投保人的过错责任,由投保人自己承担是合理的;而非投保人过错的责任,则应当从交通违规罚款中提取。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投保人的负担,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经营也有一定盈利的空间。然而现实情况则是,投保人既缴纳了保费,在过错责任中又要缴纳罚款。救助基金中一部分来源于保费,加重了投保人的负担,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经营的盈利空间。

◎经营情况欠透明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指出,除了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外,交强险费率的不合理和保险公司经营情况的不透明也是交强险出现亏损的两大原因。郝演苏称,从设立交强险到现在,医疗服务部门的价格有了较大程度的上涨,但是交强险的收费标准并没有提高,造成保险公司承保成本的上涨;同时,由于交强险属于强制险种,医疗服务部门据此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吃空救助额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同时,农用车辆的保费支出也是交强险出现亏损的重要原因。在交通事故中,农用车辆的损失率较高,但实际缴纳保费却较低,这就造成了其他车种对农用车辆救助金的成本均摊,表现出来即是交强险的亏损现状。

郝演苏还指出,由于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捆绑销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营业账目情况上存在漏洞,而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来看,并没有公布各保险公司交强险具体业务情况,所以无法详细分析造成交强险亏损的实际项目所在。

同时,郝演苏表示,交强险亏损数据应当换个角度来理解,亏损程度影响如何,要看市场反映和保险公司的反映。“如果亏损情况已让该业务难以为继,为何没有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如今市场对交强险亏损的反映并未像数据上表现的如此明显,这表明交强险的亏损并未对保险公司的总收益构成实际威胁。

□建议改变经营模式放宽经营限制

经历了连续亏损,交强险的未来将何去何从?王绪瑾教授指出,要扭转交强险亏损的态势,关键在于改变经营模式和经营原则不匹配的现状:要么交强险业务由政府制定,保险公司只进行代理;要么就开放交强险业务,由保险公司自行调整价格,将不盈不亏的原则改为自负盈亏。

王绪瑾表示,如果要求交强险作为强制保险,同时强调不盈不亏的经营模式,那么就应当通过取消营业税来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益。同时还应该实行差别费率,对不同的车辆实行不同的交强险标准。郝演苏也认为,要改变交强险连续亏损的状况,首先要对制度进行调整,改变不盈不亏的经营原则。他建议,可以由政府制定基本条款,规定保险责任范围、限额和基本费率,由政府对交强险的保费设定上限,而在实际操作中,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自行调整具体保费金额,允许保险公司竞争。

同时他还指出,在世界范围内,强制保险都以保护生命为主,而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是大概率事件,如果取消交强险财产保障,将财产损失转到车损险或由车主自负,在交强险条例中规定只承保生命健康损失,不承担财产损失,将车辆财产损失部分转移到商业车险上,那么交强险费率不仅可下调,人身保障还可提高并扩大到车上人员。

郝演苏还建议,在保险公司核算保险业务时,应当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费核算分开管理,使交强险业务情况更加透明,从而更加准确地核算交强险经营状况,找出亏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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