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向证监会递交报告 解释比亚迪业绩变脸

2011年09月23日09: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证监会 瑞银 业绩预告 业绩下滑 比亚迪公司 A股 半年报 营业利润 技术至上,垂直整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刘宝强

据媒体昨日报道,比亚迪(01211.HK,002594.SZ)A股IPO保荐人瑞银证券发言人证实,已就比亚迪中期业绩大变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报告。

当日,比亚迪A股报收19.91元,下跌3.54%;比亚迪H股报收12.54港元,下跌10.81%。

此前有消息称,证监会正在对瑞银证券就比亚迪半年报盈利大跌近90%一事进行调查。有媒体昨日称,瑞银证券发言人表示已按照证监会要求就比亚迪盈利情况递交相应报告。

今年6月30日回归A股后,比亚迪A股曾一度连续四日暴涨。不过好景不长,7月13日,比亚迪就发布了一份难堪的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5%~95%,盈利12106万~36318万元。

一个多月后,公司半年报显示,中期营业利润同比下滑87.55%。半年报在对2011年1~9月业绩进行预测时表示,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5%~95%。

回顾比亚迪A股的招股说明书,在重大事项声明中,仅模糊地表示,如果本集团未来汽车产品无法持续满足消费者需求,或未能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销售策略和渠道政策,将会影响本集团汽车业务的长期发展及盈利能力,整体业绩存在波动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从比亚迪中期业绩来看,全年营业利润踩过下滑50%的‘红线’应该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深圳某投行总经理在比亚迪中报披露后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营业利润向来被视为判断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最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便以此作为衡量保荐公司上市的保荐人的硬性考核指标之一。

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在比亚迪中期业绩预告和半年报公布之后,券商们的研报标题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A股上市前诸如《技术至上,垂直整合》、《立足先进电池技术,打造三大绿色梦想》和《新能源技术变革及应用的领导者》的标题,变成了《各项业务均处调整期》、《业绩下滑仍未见底,汽车业务尚需酝酿》等。

德邦证券9月16日研报称,对比亚迪公司进行了调研,认为目前比亚迪包括汽车以及充电电池业务均在调整中。从目前的情况来看,2011年业绩的下滑可能会延续到2012 年上半年。对公司中短期汽车和电池业务的盈利预期趋于保守。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