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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把关”严控风险
据介绍,与大商所其他上市品种相比,焦炭期货实行了更加严格的限仓制度。焦炭的市场规模很大,大商所在参考现有大宗商品期货制度的基础上,将期货公司会员持仓限额的基数设为5万手。对焦炭期货运行不同的时期施行分阶段阶梯式限仓,在距离交割月较远的时期,保持一定规模的市场流动性,满足焦炭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需要,保证正常的套期保值交易顺利进行;在临近交割月份,严格控制合约持仓,有效防范市场运行风险。
2008年底我国60家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已安装焦炉的生产总能力约1.7亿吨,平均产能284万吨,折算至每月大致相当于24万吨,于是焦炭期货一般月份的持仓限额设为2400手。随着交割月的临近,将钢厂焦炭年均缺口折算至每月,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焦炭合约持仓限额设置为900手,基本可以满足企业需求。进入交割月份,将独立焦化厂年均产能折算至每月,将焦炭合约交割月持仓限额设置为300手,这样焦炭持仓从2400手下降至900手,再降至300手,下降梯度为8:3:1,比大商所现行品种下降迅速。总体上,焦炭期货的限仓额度属于从严执行,旨在有效防止实物交割前的逼仓风险。
张海亮认为,焦炭期货合约设计规范合理,买方、卖方和交割仓库三者通过质检机构得到平衡:无论出库、入库,只要质检机构认可,均可交割,不存在合约设计偏向于任何一方的可能。“在交割环节,交易所引入权威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设计仓库远程视频监控、可事后追溯质量争议等特殊措施防范交割风险,从而使焦炭期货形成了贯穿交易、交割的较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确保了焦炭期货上市以来的平稳运行。(刘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