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环披新政" 575家近3成上市公司受影响

2010年09月15日10:5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上市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 环境违法 指南 环保部 环境报告 环境事件 环境监管 环境评价 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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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14日公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由环保部推出的此项“环披新政”,将涉及575家上市公司,使近三成上市公司业绩受到影响。

《指南》要求,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当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守法、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环境信息。按照《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的规定,《指南》所指的包括的16个重污染行业,约涉及575家上市公司,占两市共计1947家上市公司的29.5%。

《指南》强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事件发生1日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披露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事件对环境影响情况和人员伤害情况(如有),及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因环境违法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环评限批、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被责令拆除、关闭、被处以高额罚款等重大环保处罚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得知处罚决定后1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披露违法情形、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时间、处罚具体内容、整改方案及进度。

今年7月初,紫金矿业污水池渗漏致福建汀江污染事故瞒报长达9天,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有专家指出,为避免今后上市公司因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缺漏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必须强化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强制它们履行和承担起上市公司的环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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