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外汇交易吸钱调查:10万元交易10次只剩3万

2010年09月08日10:0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外汇保证金交易 外汇买卖 外汇资金 外汇指定银行 交易手续费 外汇管理 客户 外汇投资 非法经营罪 外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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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声称“一夜暴富不是神话”的河某、崔某近日缓缓走上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在这两个自称日本跨国公司“资深员工”的男人脸上,再也找不到当年向客户推销外汇业务时那番能说会道、眉飞色舞的表情。

2006年7月,位于日本的佰富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MIKE廖指派沈阳人河某到上海拓展外汇买卖业务。来到上海后,河某很快注册成立了上海佰福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己任法定代表人。

在没有获得我国金融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河某在中国各大银行开设多个私人储蓄账户,采用境内支付和收取人民币资金、境外收取和支付相应外汇资金的方式,擅自在我国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从事外汇之间的买卖业务。

2006年11月,崔某应聘为该公司的业务员。2007年,从事同类业务的台州市百家信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玉环县成立,并成为上海佰福金公司的台州代理商。

在拉拢客户时,代理商自称公司总部位于日本,是一家信用度非常高的大型跨国公司,客户可以在公司交易平台上放心买卖外汇。“外汇保证金交易资金可以放大100倍,只要产品按照预期上涨或下跌1%,你的投资就翻番了!”这是业务员们常用的介绍语。

几个月后,代理商便为公司吸收了20个客户,均由崔某对这些客户进行业务培训,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指导客户进行跨国外汇买卖。

按照公司的操作方式,客户需将人民币存入台州代理商的账户或河某、颜某(另案处理)的联名账户内,然后由工作人员将人民币转入上海佰福金公司的多个私人储备账户内,再由日本佰富门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外支付相应的外汇资金,客户便可在交易平台上进行各类外汇之间的买卖。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公司会收取高额的点差、佣金等交易手续费,两笔相加高达10%。也就是说,如果客户投入10万元,即使不赚不赔,交易10次也就只剩3万余元了。

自2007年5月至2008年,河某、崔某在玉环共吸收506万余元人民币用于外汇买卖,并收取至少4万余美元手续费。

去年9月,几名客户因炒汇输得血本无归,向玉环警方集体报案。当月,崔某便向上海警方投案。随后,河某被抓获归案。玉环检察院认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河某、崔某的刑事责任。

经办检察官龚冬娟提醒投资者,由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非常高,国内驻点机构与国外交易平台的联网过程中又不乏暗箱操作,投资者不仅极易血本无归,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卷款潜逃。因此,公民进行外汇投资理财时,务必选择我国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等机构,以确保资金安全。

本报记者马岳君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林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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