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日前向投资者提醒说,其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将于2008年3月10日实施上市发行人刊发股价敏感资料公告后停牌的修订政策。
有关的修订政策及生效日期已于2008年2月1日公布。
从今日起,香港上市发行人于早上6时至9时刊发载有股价敏感资料的公告后,其股份于上午交易时段可继续买卖而不须停牌。上市发行人于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14时刊发任何类别公告,其股份于下午交易时段可继续买卖而不须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