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周正庆3日在深圳透露,我国的《期货交易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而且责成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2006年底,起草组完成了起草工作总体思路和《草案》的大纲,今年上半年已经起草出《草案》,在草案组的内部进行了反复研究和修改。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向社会广为散发,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
周正庆说,做好期货的立法工作,为期货市场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积极发挥期货在国民经济当中的作用,已经成为期货界和法律界的共识。搞好期货立法是保证期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的基础性的建设,在期货条例等现有诸多制度建设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当前加快期货立法的条件已经逐步成熟。
周正庆介绍,《期货交易法》是一部全面规范期货交易各个方面关系的法律。在《草案》当中,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投资者、其他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管理、监督权利义务关系分别进行了规定。同时对一般性的规则,结算、交割、信息披露以及禁止的行为、境外期货业务等分别做了规定。在法律责任方面,为了保证期货交易的规范,侧重系统风险的布置,《草案》也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鉴于期货虽然是目前市场比较规范的交易品种,但我国这方面发展时间不长,市场的任务也很重。期货法起草过程中,既要为参与者设立权利义务关系,做好与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衔接,又要保证期货立法有效性、前瞻性。立法的内容,既要包括商品期货,又要包括金融期货,确实具有一定的难度。
他说,通过前一阶段起草工作的实践,立法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基本上显现出来,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起草组将对这些问题逐一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向社会广为散发,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力争把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求得较好的解决。 据悉,《期货交易法》起草组于2006年3月17号正式成立,初步完成了立法需求的调研,组织开展了对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日本、法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我国台湾的期货立法的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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