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是中国人寿湖南分公司的“业务明星”,2006年拿到公司个人业绩第四名
她,4年间骗保2000多万,为迄今国内最大寿险营销员骗保纪录
她,拒绝交代资金流向,巨款行踪成谜
11月29日,位于湖南和广东两省交界的山区小城宜章县爆出惊天大案———中国人寿宜章支公司“业务明星”刘晓曼因涉嫌骗保于今年10月中旬被刑拘,据称,有超过100多名客户报案称从她手中购买了“国寿鸿鑫险”,总金额超过2200万元,由此,一桩被称为“史上最大的寿险营销员骗保案”浮出水面……该消息一经披露即被各大网站转载,并被置于多家网站的醒目位置。
如此大的骗保案,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被骗的钱都到哪里去了?……11月30日,记者赶赴宜章,试图找寻问题的根源。
案情播报
偏僻小县炸响骗保大案
12月1日,一位受骗保户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景。
“导火索是10月15日,一个姓肖的客户拦住刘晓曼要求退保”,据称,当时肖某遭到刘的拒绝,双方由此发生激烈争执并双双被警方请至派出所,在此期间,众多市民围观。
据称,到派出所后,虽然刘晓曼当场摆平了事情,但“刘晓曼骗保”的消息却开始流传。10月16日下午,有客户举报其制售假保单,宜章警方在中国人寿宜章县支公司将刘晓曼带走。刘晓曼操作的骗保大案,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在中国人寿宜章县支公司,被骗者拿着各种“保单”“保费收据”“收条”要求退保。但他们被告知:所持的都是“假货”,公司无法退钱。
刘晓曼出事后,陆续有100多位客户报案称购买了她手中的保单,总金额超过1500 万。而记者12月1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截至11月30日下午,最新的报案金额已达到惊人的2200多万,而报案人数则接近120人。如果该消息属实,刘晓曼事件可称为史上最大的寿险营销员骗保大案。记者注意到,受骗者中,以老年人、失业工人占了多数,而更离谱的是,刘晓曼的骗保行为近乎疯狂,连亲戚也不放过。比如被骗了8万元的孙某,就是刘晓曼儿媳妇的舅舅。而刘晓曼的亲家、一位当地官员据说也在受骗之列。
巨款去向成谜
警方人士曾透露:刘晓曼已于11月22日被批捕,但她始终未开口交代近千万资金的去向。而记者前日曾前往宜章警方试图采访,但被值班警察以“正在接受侦查的案子不接受采访”拒绝。
事发后,中国人寿宜章县支公司经理廖兴武表示,骗保案完全是刘晓曼的个人行为,诈骗所得并未进入公司账户。至于一些收费单据,他则表示是刘晓曼私自偷出来的。
不过,这种说法显然难以得到保户们的认同,他们称,刘晓曼的揽保业务,已进行了10年,她是代表中国人寿来招揽业务,由此中国人寿应该承担责任,然后向刘晓曼追讨。
当保户们上周五再次找到廖兴武时,发现他态度已有所缓和,仅表示,“一切等公安机关破案再说!”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出事后,中国人寿公司总公司,湖南当地省、市公司巳组成专案组介入此事,当地政府对此也成立了专案组。
骗保三部曲
忽悠、利诱、收钱
记者联系到二三十名受骗者,得以了解整个骗保的全过程,总的来讲,刘晓曼的骗保手段其实并不高明,有的甚至堪称拙劣,但居然也能蒙混过关,实在让人咋舌!
简单归结起来,刘晓曼的骗保手段大致可以分为三部曲:第一步,不断吹嘘,凭借“业务明星”光环骗取保户信任;第二步,许以高额回报,进行“利诱”;第三步,收钱,用毫无效力的凭据蒙骗保户。
据称,这些年来由于刘晓曼业绩出色,已成为中国人寿宜章支公司树立的先进典型,经常有机会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大小活动,并时常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上露脸,而这些恰恰成了她吹嘘自己的工具,她逢人便拿出刊登在某报纸上的有关她的介绍,向人说她是如何如何优秀,深受公司器重等,使得不少投保人深信不疑。
接下来,她又对客户许以高额收益,进行“利诱”。2007年5月,44岁的尹凤凰将自己积蓄的34.5万元全部购买了“国寿鸿鑫”。“刘晓曼告诉我,如果投保,除了每年可以参加公司分红外,交钱时还可以拿到10%的返还。”记者从数十名受害人处证实,他们得到的“许愿”与尹凤凰等人基本相同,只是当场返还的钱为5%—15%不等,期限也有3个月、6个月、1年之分。
而客户上钩后,刘晓曼就开始实施最关键的第三步。
对客户缴保险费,按正规流程来讲,业务员在收到现金后,应该给客户正规的保险公司专用的收款收据,接下来,代理人把单子交到公司后再给客户投保保单。
而刘晓曼则恰恰没有这样做。原来,收钱后,她很多时候以手写的白条代替了“收款收据”,即使实在不得已需要出示收据,她也仅仅把收据复印件交给客户,同时辩解称,原件需要存档!而客户拿到的保单往往也是复印件,理由同样也是“原件需要存档”———当时,出于对这位明星业务员的信任,很多客户并未怀疑。
案件反思
直指保险公司漏洞
刘晓曼在数年间为何能屡屡得手,保险公司在管理上是否有些疏漏?这成为此事件的又一焦点……
成都一位资深保险人向记者表示漏洞出现在3个环节:
一是“暂收据”的管理环节。在客户支付保费和保险公司出具正式发票之间,有一个代理人向客户提供“暂收据”的环节。少数公司对代理人使用“暂收据”的情况管理不严,导致不法分子有隙可钻。 刘晓很多时候干脆使用的就是手写收条,或者经涂改过的收据复印件,如此拙劣的手段,竟然也能蒙混过关;
二是收取客户保费的环节。少数保险业务员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客户支付续保费用或追加保费后,以为取得暂收据手续就已完毕,而业务员实际上并没有将保费交到公司。保户毛小红曾向刘晓曼购买了一款3年期的保险品种,最近发现,她只有第一年有钱,第二三年都没有缴费。不过,她清楚地记得每年都把钱给刘晓曼了,但她从来未拿到收据;
三是客户服务环节。业务员若骗取客户身份证和保单,伪造客户申请退保委托书及签字,客户服务部门往往不做严格的审核和批注就退款,令他们容易得逞。这个案子中,就出现了未经投保人同意就擅自转出客户资金并且投保其他险种的危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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