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否存在暴利,社会上存在很多争议,有人建议交强险费率应该履行听证程序。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今天对媒体表示,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强险条例实施以来,交强险业务平稳增长。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保险公司整体盈利和亏损情况,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当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时,保监会进行听证。
袁力表示,目前交强险的实施还没有满一年,各项财务数据还不能反映一个完整业务年度的经营情况。在交强险经营业务满一个完整年度以后,保监会将对各个公司的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并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全行业交强险的经营情况。有的律师对交强险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意见,这是社会对交强险制度的关注,将有助于这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关律师提起的行政复议的申请,保监会已经收到,将按照行政复议的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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