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间有内幕交易吗?朗朗青天下,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上市公司间正在合谋着一桩桩交易。拨开其层层内幕,并公布于众,是媒体的责任。在呼吁监管层严厉处罚这些违规事件时,我们也呼唤更多人能投入到这场舆论监督中来。
2007年的春天,这是个异动股比春花还要灿烂的季节。在充满重组传闻的资本市场中,有多少基金在这场异动中蠢蠢欲动?
据某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基金的身影一直都在这轮垃圾股的炒作中闪现,涉及内幕人交易、关联交易者甚多。
合谋内幕
3月,中国股市进入了垃圾股时代。
业内通常把引发低股价大跃进的幕后黑手指认为私募基金和游资所为,而一向自诩价值投资的基金公司在公开场合常常宣称并未参与这场“对赌”游戏。
“事实并非如此,”一位熟悉基金以及私募的券商人士称,“在某些股票的操作上,基金公司和私募合作得十分愉快。”
他说,公募与私募基金的内幕交易最基本手法是公募基金先购进一些股票,然后锁仓。接着,私募开始协助股价拉升,之后收益双方分成。
案例之一就是前不久异动的长城股份(000569)。
2月26日、3月2日、3月14日,长城股份先后三次因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而发布公告。其股价从异动之初3.75元(2月14日开盘价)一路猛升到7.56元(3月13日收盘价),涨幅一倍有余。
即使2月27日A股大跌,该股仍然拉出一根小阳线。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就在此前,1月31日,长城股份还发布公告称,预计2006年度亏损金额2.4亿元左右。
在股价波动的公告里,年度亏损也被反复提及,并强调“从2006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预亏并没有挡住基金参与该股票的炒作。
上述知情人士称,这只股票的异动即是某家知名基金公司和私募机构配合操作,先由基金买进股票,按住不动,之后由私募拉升。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往往这种合作未必总能得手。由于消息的泄漏或者合作双方之间的利益问题,都可能成为内幕合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导火线。
“就说长城股份,这只股票本来还可以拉得更高,但是后来由于上述原因而没有再创新高。”上述人士表示。
以收取规模管理费的公募基金,旱涝保收,缘何冒如此大的风险搏取收益?
有基金公司人士对此类事件表示理解。
“2007年1月,原来的基金重仓股一直表现不佳,所谓的绩优股也明显弱于大势,与此同时,去年一直沉寂的垃圾股开始暴涨。”他说。
“公募基金赚取的是相对收益,就是要跑赢大盘。在这段时间要取得好成绩,胜过大盘只能靠频繁地换手做波段,甚至冒着高风险与其他资金合作炒作低价股。好在以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壳资源受追捧,股票退市的风险较小。”
更令基金持有人担忧的是,基金公司之间相互哄抬或打压股价,以及基金公司旗下的数只基金产品之间的利益输送也不鲜见。
某些上市公司的股票一直为数只基金重仓持有并拉高,高处不胜寒之下无人敢进退。更有甚者,“有的基金公司旗下数只基金同时重仓某只股票,新进资金就为老基金抬轿”。这位人士说。
当然基金也被指称有砸盘嫌疑,在2月27日A股大跌之日,就有基金内部人士称,下午跌势已成定局之时,即有基金卖出竞争对手的重仓股,“让对方的重仓股不得不跌停”。
历年顽疾
多起股价异动,业内声音更多地把责任归结在私募机构。似乎信息披露相对透明、监管更为严格的公募基金在这其中扮演的不是主角。
“更多的基金内幕交易发生在去年,基金借股改之机与上市公司之间达成协议。”某知情人士表示。
作为最主要的流通股东,基金在股改中有着相当的话语权。在股改之前,上市公司与基金之间就股改方案就已经完成了充分的沟通,一方面,上市公司申购该基金的大笔份额,另一方面,基金为上市公司股改投赞成票。股改方案出台之后,上市公司股价大涨,基金净值上扬,双方均得利益。
“从过去到现在,内幕交易从来就难以避免。作为透明化最高的投资机构,基金在这方面的问题可能相对好一些。但是,上市公司、券商和基金之间毕竟存在着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上述人士表示。
出于双方利益的需要,基金公司总是更便于从上市公司得到非公开消息,而这些对将来股价的涨跌影响重大。
至于券商与基金之间则更为亲密,“不少基金公司的股东即是券商,基金公司的人员也很多来自于券商,而券商投行为基金公司获取上市公司信息提供了天然的渠道,防火墙形同虚设”。上述人士表示。
基金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这一顽症的原动力,不仅来源于基金们对净值的角逐,更有甚者,与市场的接近让他们具有更多的个人获利机会。
另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在这些交易中,从中获利的不仅只是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基金公司内部的个人以及相关人也将会从中牟利,俗称‘老鼠仓’。”
比较突出的案例是去年传得沸沸扬扬的华安基金高位接盘海欣股份(7.86,0.44,5.93%)。消息称,上海电气早前推高海欣股份的股价,之后华安基金在高位接盘,上海电气以获利部分入股华安基金,并持有华安基金20%的股权。
一方面,华安基金坚持认为,华安投资海欣股份是增发而来,二级市场的买卖行为严格遵守内部投资流程,合法合规。
而另一方面,华安基金总经理韩方河以及海欣股份总裁袁永林相继被要求协助调查一事,很难让局外人不产生联想。
这只是一个缩影。除了基金公司管理层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中扮演角色之外,基金经理更难得幸免。
由于证监会要求基金经理上报直系亲属身份证号和证券账户,并着手建立针对基金管理人员直系亲属证券投资的监控体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仍有基金经理在建立基金重仓股前建立老鼠仓,并用自己亲戚朋友的帐户操作股票。
监管摸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对基金内幕交易的监管其实一直在进行之中,但是并没有特别突出的进展。”有证监会人士表示。这种状态显然与目前基金所处的市场地位不符。目前,基金公司的管理规模已过万亿,是目前市场上话语权最大的机构。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对资本市场的管理影响巨大。
于是,监管技术层面的水平的提高被认为是目前所急需的。最新一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全流通背景下证券市场内幕操纵行为与甄别研究>中建议称,内幕信息操纵主要来源于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的证据,这些证据获得主要依靠证券交易所的动态监测。
这需要从技术上构建内幕操纵的动态监管体系,对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进行有效、及时甄别,及时发现并防止内幕操纵事件。
研究证券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的上海同济大学博士黄建中认为,这只是一个方面。此外,就事前防范来说,证券市场的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急待完善,“目前违背诚信进行内幕交易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太小”;就事后防范来说,对股价异动的事后调查应该加强。
眼下的现实是,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最多对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谴责,或对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停牌。
“目前出股价异动的情况,或者一些未披露信息在市场流传,上市公司都会及时公告,这已经算是一大进步。可惜的是,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停牌公告只做形式审查。这样,上市公司的公告也就流于形式。”黄建中如是说。
这些并不足以避免基金对上市公司股价的操纵以及内幕交易存在的可能性。“应该加强公告的监管。尤其要督促公告把实际情况披露出来,而不是走过场。”黄说。
此外,我国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监管稽查职责主要集中于中国证监会。
因此,有必要在证监会、交易所、司法部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完善并强化证券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的合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证券监管稽查力度,联合防范和打击证券市场内幕操纵行为。(郭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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