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证监会:券商须让投资者理解"买者自负"原则 加强投资者教育 -北京:企业拖欠工资最高罚款3倍 出口企业调查:与人民币升值赛跑 -民政部加紧慈善立法 将改变管理缺位现状 将简化捐赠免税手续 -第四次生育高峰到来 粤年产一个百万人口县 06年200万夫妻离婚 -沪深总市值首破18万亿 股市收盘下跌 B股持续重挫拖累A股 - 京流动人员档案新规:不入社保不能存档 沪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四大钢厂联手开发海外矿产资源 中钢协驳斥"中国钢铁威胁论" -新企业破产法将推出 政策性破产明年终结 鼓励银行向小企业贷款 -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闭幕 -中国明确义务教育政府负全责 经费须报人大批准 部分高校拟改名
国家外汇局呼吁民众警惕境外基金非法集资活动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3 月 27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六日电 日趋猖獗的境外基金非法集资活动正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密切关注。外汇局二十六日发文,呼吁民众警惕境外基金非法集资,依法开展境外投资活动。

近年来,一些境外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通过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招揽社会公众进行境外投资活动。这些通过互联网络设立投资基金进行的集资、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

外汇局相关人士特别指出,此类境外基金非法集资常见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投资者将资金委托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二是以购买产品或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三是向投资者推销境外准备上市的公司股票,期待公司上市后出售股票获利。一旦其后续资金跟不上,整个资金链立即断裂,投资者马上血本无归,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

对此外汇局相关负责人称,境内个人完全可以合法地以直接购买B股,或以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或经国家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以境外直接投资等形式开展对外投资活动。这位负责人提示,广大投资者今后在进行境外投资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境外投资基金等各类骗局的警惕性,通过合法的境外投资渠道进行理财,有效保障自身财产安全。(记者 魏晞)

来源: 中新网

相关文章:
银监会曝光高额利息融资等四类非法集资方式
我国非法集资蔓延速度加快 公安部剖析五大特点
中国十八部门将以空前力度并肩整肃非法集资活动
银监会召开部际联席会议 将严厉惩治非法集资
今年中国七招整肃非法集资 工作不力官员要问责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2007世界竞争力评比:中国大陆首度超过台湾地区
中石油称冀东南堡油田可开采100年 开发成本近60亿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 全国农业统计报告 / 农业发展报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