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券商研究机构统计,去年证监会对11家违规券商采取了限制业务等监管措施,对2家综合治理期间新增违规的券商营业部采取了暂停业务的监管措施。
该研究机构人士认为,上述监管举措的实施,对推进和巩固券商综治成果,起到了较好作用,尤其是暂停单家营业部的监管措施,属于监管创新之举,未影响非现场交易,且严肃了监管纪律,市场反响比较强烈。
与此同时,去年监管部门也加大了现场检查力度,其中既包括对集合理财、专项资管的创新业务的检查,也包括对一些问题证券公司的现场检查,同时还启动了券商风险控制监管指标体系的运作,出台了相关的指标报送办法。
去年一年中,券业基础性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风险资本管理概念全面引入证券行业;在指导券商清理遗留国债回购资金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国债回购制度;落实了资产管理业务的第三方存管机制,明确了风险提示制度;由过去的单银行存管转为多银行存管,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的制度框架得以建立,从制度上杜绝了券商挪用的可能;在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和基本信息公示方面,有40余家券商披露了经审计的年报,90余家公司进行了基本信息公示。业内人士评价说,上述举措的推出,为今年8月券业进入常规监管期奠定了制度和规则基础。
另外,去年推动证券行业规范和创新发展的措施也较多。创设权证等创新业务给一些创新类券商带来了较大规模的盈利,目前集合理财、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数量已经达到16只,且运作规范,赢得市场肯定;在存续的104家证券公司中,接近50%的券商通过了规范类、创新类券商评审,为进一步规范经营、开展创新创造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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