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作风建设内容任务举要——关于艰苦奋斗勤政廉洁

2013年12月05日16: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作风 建设 作风建设 中国共产党作风建设 共产党 

第三,改革开放以来,党员干部勤政与廉政,既是作风导向,也为制度规范。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向中央提出要“恢复党的好作风”。十一大党章总纲中特此加上了一段话:“全党必须保持和发扬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保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特权,同资产阶级思想和作风作坚决斗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指出,反对特权是一场斗争,“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要求:“ 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以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和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以求对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某些党员和领导干部,革命意志衰退,不努力学习,不积极工作,不能在生产、工作、学习以及对敌斗争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他们的行为不符合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对于这样的同志,必须进行严肃的教育和批评。经过长期教育不能改正的,不具备或者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的人,应该劝其退党。”

1988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提出“改革开放、繁荣经济,要坚定不移;保持廉洁、防止腐败,也要坚定不移”,要求党政机关干部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严守法纪,秉公尽责,艰苦奋斗。

1990年5月,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把“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五项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同年11月,中央批转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要深入开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要大力表彰。对弄权勒索、搞权钱交易的要查清问题,严肃处理。对已经腐化变质的,要坚决清除出党。

中共十四大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坚持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廉洁奉公,勤政为民。1994年9月,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把“具有优良的作风,廉洁勤政,艰苦奋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谦虚谨慎,联系群众,真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选拔任用高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对那些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大胆提拔,委以重任。”

十五大以后,中央部署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认真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克服官僚主义,纠正和防止追逐个人名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只图形式、不重实效等不良习气作为“三讲教育”的重要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

1998年11月,中央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将廉政和勤政有机结合在一起部署落实监督检查。面向新世纪,中央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开展对奢侈浪费和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坚持廉政监察,加强效能监察,促进机关干部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状况,克服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忠诚地为群众谋利益。

第四,进入新世纪,中央号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

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阶段。

十六大提出,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要注重在改革和建设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选拔重用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全党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005年前后,全党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5年4月,《公务员法》通过,把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清正廉洁、服务人民列为公务员的义务。规定对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都要给予奖励;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者,给予惩戒。

十七大提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中央部署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全党把服务中心工作、推动完成重大任务、促进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最重要的实际、最大的实践、最需要取得的实效,切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2009年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要选拔重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建党90周年之际,中央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全党要牢记历史使命,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

党的十八大重申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任务。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紧紧依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兢兢业业地工作,如饥似渴地学习,毫不懈怠地实践,与时俱进地提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严于律己,夙夜在公,实干兴邦,促进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

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功崇惟志,业广惟勤。”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作者:陈锋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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