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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力量是教化的力量。
艺术具有教化功能,通过艺术形象的示范和文化信息的释放,使人们确立和牢固一种正确的价值判断,对自然、社会、人生、他人与自我采取一种伦理态度。这种态度首先意味着对正义事业的热爱和追求,对丑恶事物的鞭挞,惩恶扬善,弘扬正气,追求美与和谐,如同欣赏达•芬奇的画《最后的晚餐》、霍桑的小说《红字》、迪斯尼的动画片《狮子王》、鲁迅的杂文、雷锋的日记等类似的作品中所感受到的那样,唤起人们强烈的道德感情,无形中规范人们的价值取向。
艺术教育,可感可视,形象生动。毛泽东十分看重《红楼梦》,称它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为此爱不释手、几经研读,体味独到深刻。他说,“这部书不仅是一部文学名著,也是一部形象的阶级斗争史……不读《红楼梦》,就不知道中国的封建社会。”毛泽东引用王熙凤的话讲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战斗精神,生动形象,极富感染力:“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们在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斗争的时候,必须有这种大无畏的精神。”
艺术教育,潜移默化,久久为功。中国古代崇尚“六艺”教育,孔子曾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不学《诗》,无以言”。到了近代,中国新兴知识分子提出改造文化、培养新民,艺术的教化功能更加受到重视。梁启超提出,小说等大众文化形式对人的思想情操具有“熏”、“浸”、“刺”、“提”作用,可以新民新政。严复提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中西圣哲,所论皆同”,要大力加强国民美育教育。在当代,艺术被认为可以培养“新感性”,用来疗治工业文明摧毁了的人性和谐。
艺术的力量是欢愉的力量。
艺术形象的感染力,引发人们的审美愉悦和乐趣,使人们从中获得心理慰藉和精神享受,其核心是在审美享受中获得置身其意境的精神快感。
例如,舞蹈是人体的造型艺术,其最大特点使用肢体语言,通过奔放、舒展、刚柔结合的舞姿,抒发内心情感,呈现特定精神气质,使欣赏者获得身姿美、律动美,在欣赏舞者的虚拟美、形式美中,人们得到身心休憩与精神陶冶。《春江花月夜》的婀娜悠雅,《睡美人》的清新舒展,《雀之灵》的惟妙惟肖,《天鹅湖》的细腻灵动,使人们从欣赏舞蹈的动作,可以上升到领悟舞蹈的情感直至舞蹈的意境意韵,获得极美的娱乐享受。
艺术娱乐是在艺术美造成的虚拟世界中自我放纵情感、意志,这就难免有时又会产生消极的痴迷效应,使接受者产生远遁现实的疏离,所谓玩物丧志。唐朝诗人杜牧在《泊秦淮》写到:“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烟。”宋朝诗人林升《题临安邸》写到:“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讽刺的都是沉溺艺海而忘却家国职责的现象。(陈锋 中国文化部)